2014年上半年各公司收到的港府用戶數據索取要求
已有至少七間互聯網公司發佈資訊公開報告,揭示香港執法部門向其發出的用戶資料索取要求。這可幫助公眾了解兩者分享用戶資料的做法,從而一定程度上緩解公眾對互聯網私隱的擔憂。
這些公司指出,政府索取資料多數情況下與調查罪案有關。政府數據顯示,2014年2月至8月,香港警方共處理3,884起科技罪案。同期,警方共向本地及外地服務供應商發出2,621次用戶資料索取要求。
雅虎、微軟及蘋果在其資訊公開報告中,分別列出元資料(如IP地址、電郵地址、登入細節及交易信息)及內容(如日曆及電郵、即時通訊工具的內容)的索取要求次數。若對用戶內容資料保管不當,將對用戶私隱構成更大威脅。去年上半年,雅虎曾為應對執法部門提出的兩次索取用戶資料要求,向其提供部分用戶內容資料。同期,蘋果及微軟沒有向執法部門提供任何内容资料。
這些公司亦公佈其應對政府資料索取要求的法律指引。幾乎所有公司都要求執法人員出示足夠的法律基礎,以證明索取用戶資料的合法性。過於寬泛或模糊的要求將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