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等9人被控煽惑及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等控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9人中有2人早前已承認控罪,餘下7名被告被控多條控罪,其中6名被告有至少一條罪名成立。
法庭判決如下:
第一被告吳文遠(社民連):
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另有兩項「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交替控罪,由於法庭已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因此不需就交替控罪作出裁決
第二被告葉志衍(大專政關):
「非法集結」罪成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第三被告陳文威(社民連):
一項「非法集結」罪成
另一項「非法集結」無罪
第四被告盧德昌(大專政關):
「非法集結」罪成
第五被告周樹榮:
「非法集結」無罪
第六被告周嘉發(社民連):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襲警」無罪
第七被告林淳軒:
開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
第八被告鄭沛倫(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
「非法集結」罪成
第九被告林朗彥(香港眾志):
開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