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嘉如私人檢控《華爾街日報》母公司阻參與工會 押後至4.22 待律政司考慮是否介入案件](/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記協主席鄭嘉如去年7月遭《華爾街日報》以「重整職位」為由解僱,她早前透露在選舉前夕被上司要求退選及辭任記協職務。鄭提出私人檢控,指控《華爾街日報》母公司阻止僱員行使參與工會權利,以及因僱員行使工會權而作出解僱。案件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聆訊,除了被告一方之外,律政司亦派出代表出席。律政司希望押後八星期,以待考慮是否介入案件。惟代表鄭嘉如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反對,指勞工處在去年12月6日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至12月20日律政司建議勞工處不作檢控,可見律政司手上齊備相關文件,現押請押後八星期是過長。祁志又指,案件牽涉國際新聞機構威脅解僱參與工會的僱員,侵犯僱員參與工會的權利及違反公眾利益,應及時處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批准押後至4月22日再訊。
被告為《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面對兩項控罪,分別為「任何僱主,或任何代表僱主的人阻止或阻嚇,或作出任何作為以刻意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第21B條(1)款所授予的任何權利」及「任何僱主,或任何代表僱主的人因僱員行使任何該等權利而終止其僱傭合約、懲罰或以其他方式歧視該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