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家棟在去年12月29日發佈的帖文(左圖)
(獨媒報導)在反修例運動中被控阻差辦公罪成的劉家棟,早前被社工註冊局以其案底及「影響社工聲譽」為由,釘牌5年。他在社交媒體上公布消息時,形容自己為「前社工」,惟他今日再收到註冊局信件,指若他再使用「社運案獨立社工」或「前社工」等社工相關名銜,或會觸犯相關法例。
劉晚上在社交媒體作出聲明,稱「本人劉家棟不再是社工」。他向《獨媒》表示,對於信件的回覆是「我都唔稀罕佢個牌~ 希望佢唔會再因為呢啲小事煩住晒🙏🏻」。
劉家棟因在2019年7月27日元朗遊行當日,手持社工證呼籲警方防線減慢推進,並以身體擋在警員盾前,事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8個月。他在去年12月接獲社工註冊局通知,當中提到委員會「考慮到其所犯罪行或導致社工專業受損,並考慮到該罪行的性質及嚴重性」,決定將其社工註冊註銷5年。
社工註冊局昨日再去信劉家棟,指在今月初注意到其Facebook個人帳戶標示包括了「社運案獨立社工」及「社工編號」,又指他在去年12月29日發佈的帖文以「前社工」作標示。
局方引述《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指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人,無權使用「註冊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社工」等稱謂;若他繼續使用「社運案獨立社工」「前社工」或相關社工名銜,可能屬犯法,可處第5級罰款。
劉家棟未有刪除「前社工」帖文,但就於社交媒體再發帖,聲明自己不再是社工:「如有任何位置標示尚未更改,實屬無心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