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12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33日審訊,黎智英第41日作供,控方就《蘋果》英文版盤問黎。
《國安法》生效之後,《蘋果》刊登旅美作家「一劍飄塵」專欄文章〈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並翻譯成英文、刊登在英文版。控方質疑文章遍及實體報紙、網上中文版和英文版,須經過羅偉光、楊清奇和馮偉光等高層,乃非常不可能屬「不小心」。黎則否認高層之間有共識發布該文章。此外,控方展示一連串訊息,顯示黎籲應該集中於中國新聞,又要求員工將某些中文新聞翻譯成英文,質疑屬編採指示。黎稱當時英文版正處於被建立及形塑的階段,故直至2020年8月,他仍有挑選文章、叫同事納入英文版,但是後來逐漸淡出。控方質疑黎更改說法,而較早前的證供是不真實。黎解釋:「我忘記了這個建立的時期。」
法官甫開庭再度重申法庭審案只視乎證據和法律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隨即表示,黎在庭上兩度稱自己為「政治犯」,因此有需要向黎說清楚,法庭審理案件只會視乎證據和相關法律,任何人抱持政治觀點,都要將政見「留在法庭之外」。杜官續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在法庭面前都得到平等對待,他們都有權得到公平審訊,以上是她想提醒黎的說話。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其後問:「黎先生,你明白嗎?」黎未有正面回答,僅說:「請繼續。(Continue please.)」
控方指,黎早前供稱曾推薦桑普替《蘋果》撰寫時評,惟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告訴他,桑普提倡港獨,因此最終打消念頭。控方今問黎從何時開始留意到桑普?黎稱不記得。
控方另問,黎還有找什麼人協助尋找時評作家?黎稱只記得有 Mark Simon 和 Mark Clifford,其他人則不記得。
楊清奇替《蘋果》撰社評談及「制裁人權惡棍」 黎稱甚少閱讀楊文章
控方接著就另一名「從犯證人」、《蘋果》前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筆名李平)提問,並展示楊的社評文章〈制裁人權惡棍是釜底抽薪〉。控方指文章在2020年6月13日,即《國安法》生效之後發布。
控方問黎有否閱讀上述文章?黎則稱甚少閱讀《蘋果》社評,但有時會閱讀,因為喜歡顏純鈎(筆名方圓)撰寫的社評。至於副刊的專欄文章,黎稱每日都會看,但只會看部份專欄,因該些作者寫得非常好,例如馮睎乾。
控方追問,楊清奇撰寫的社評談及「制裁」,不會引起黎的興趣嗎?黎稱沒有,因為楊是論壇版主管,在《蘋果》工作多年,他熟知楊的寫作,對他而言不是新鮮事,所以對他的文章不感興趣。
控方則指,黎不閱讀楊清奇的社評,是因為黎認為楊與他想法一致。黎則稱他起初有閱讀楊的社評,但是後來甚少閱讀。杜官問是否因為楊所寫的與黎所相信的一致?黎否認,提到楊來自中國,對他本人不熟悉。
控方問黎是否知道楊與《蘋果》立場一致?黎同意。控方遂問,所以黎並沒有閱讀楊的文章?黎表示不是這個原因,只是因為黎不再對他感興趣。
控方指,楊在文章中要求外國實施制裁。黎稱未曾閱讀該文章,也可能未曾「瞥一眼」。控方又問黎是否知道楊的文章被翻譯成英文?黎稱不知道。控方遂展示英文版文章〈Editorial: Bring the impact of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t into full play〉。
控方另展示2020年7月14日的《蘋果》社評〈中共的打壓與制裁不足畏〉,同樣由楊清奇所撰寫。黎稱未曾閱讀,也不知道它被翻譯成英文及被納入英文版。控方展示文章的英文版本〈Editorial: Who is Afraid of CCP Sanctions and Oppressions?〉,問黎社評是否理應反映一份報紙的立場?黎認同應該是。控方追問,所以這篇社評不會引起黎的興趣去看看?黎稱沒有興趣。
「一劍飄塵」文章指香港人權法案是對香港的幫助 黎承認與其立場一致
控方提及,黎曾推薦旅美作家「一劍飄塵」撰寫時評,並展示2020年6月24日的訊息紀錄,黎向楊清奇說:「李平,這一篇(一劍飄塵文章)是全版寫得最好的文章。謝謝。」楊回覆:「這個作者是新找到的。謝謝鼓勵」;黎表示:「很好(的)作者,對事件有認識及理論基礎。謝謝。」在控方盤問下,黎同意當時楊乃在黎的要求下,邀請「一劍飄塵」撰寫文章。
黎供稱只看過「一劍飄塵」第一篇刊登的文章,便不記得他往後有否繼續替《蘋果》撰文。控方遂向黎出示「一劍飄塵」第一篇文章〈不要把 BLM 和反送中混為一談〉,文章提及:「香港人權法案在國會通過以後,有許多人擔心他(特朗普)會拒絕簽署。最終他沒簽嗎?也是他的團隊宣佈要開放對香港的移民簽證。這不都是對香港實實在在的幫助?」控方問上述字句是否與黎的立場一致?黎稱這是很多人的立場,控方追問當中是否包括黎,黎回答包括他自己。
「一劍飄塵」文章問「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 黎:非提倡制裁
控方展示「一劍飄塵」另一篇文章〈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於2020年7月18日刊登於《蘋果》。黎稱沒有看過這篇文章。惟控方質疑,黎聲稱希望「一劍飄塵」撰寫更多文章,因此不會有興趣閱讀他的文章嗎?
控方問,當黎「瞥一眼」報紙的時候,不會留意到「林鄭月娥」一字嗎?黎稱沒有。控方又問,文中所提及的制裁,不是黎一直以來尋求的嗎?黎重申他沒有閱讀該文章,無論控方問多少次,他都會這樣回答。
法官李運騰提到,黎早前供稱一直籲下屬在《國安法》之下謹慎行事,避免觸犯國安法,那麼為何容許下屬發布談及制裁的文章?黎回答李平是「把關者(Goalkeeper)」,對他予以信任。李官問黎會否認為李平不跟從他的指示?黎稱「一劍飄塵」可能在文章表示不認同制裁林鄭,但是得悉文章談及制裁之後,他估計可能作者一時疏忽,又或者其時制裁已經獲通過,而他並非正在提倡制裁。法官杜麗冰質疑,文章標題是「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乃未來式而非過去式。黎僅稱他只是猜測。
黎同意非常不可能屬疏忽 惟否認有共識發布談及制裁文章
控方展示文章網上中文版本,《蘋果》網上版是由時任總編輯羅偉光負責,問黎是否想說羅偉光有疏忽?黎回答:「某程度上,是。」他指羅可能認為「一劍飄塵」在談論已經通過的法案,而不是在提倡制裁。
李官指文章作者似乎認為,若果美國政府制裁打壓新疆的中國官員的話,「他們會放過林鄭嗎?」,問黎是否同意作者?黎重申沒有閱讀過文章,但是認為作者只是提出問題而非提倡制裁。
控方展示文章網上英文版本,問黎是否允許時任英文版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發布相關文章?黎僅稱,馮發布之前未有徵求他的允許。
控方指,發布〈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一事中,遍及實體報紙、網上中文版和網上英文版,並涉及五名高層,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楊清奇和馮偉光,是否非常不可能屬「不小心」?黎同意,但否認高層之間有共識發布該文章。
黎籲英文版只報導中國新聞 否認下編採指示 反稱是「營商指示」
控方展示「English news」群組訊息,黎傳送《蘋果》英文新聞連結〈Republicans say Biden ‘Good for Iran and ISIS. Great for China’(共和黨指拜登對伊朗和伊斯蘭國而言是好、對中國而言是棒)〉,並說:「我不認為這類新聞有需要,因為當地的媒體理應已有報導。我反而認為我們應該集中於中國新聞,以及使別人知道我們集中於中國新聞。(“I don’t think this kind of news is needed since wherever they come their local news media should have covered it. I rather think that we should focus on Chinese news and be known for it without dilution.”)」馮回覆:「好吧,由今天起停止做國際新聞。」
控方問這是否黎的編採指示。黎否認,強調只是經營一門生意應有的方式,即是集中在應該做的事上,避免被沖淡。控方則指黎是在掌舵《蘋果》的運作方向。黎堅稱這是營商原則,使《蘋果》集中在中國新聞,以免主旨被沖淡。
法官杜麗冰質疑這是一個編採指示,黎想集中在中國新聞,而不是國際新聞,因為其後馮偉光回覆訊息表示:「好吧,由今天起停止做國際新聞。」黎堅稱:「這是營商指示(business direction),這是我們應該怎樣經營的方式。」
在盤問下,黎同意當時持續監督《蘋果》英文版。控方續指,黎就應該發布什麼新聞方面給予職員指示。黎則稱,當時是提出「營商焦點(business focus)」,因為英文版仍然很新,所以持續監督。
黎訊息叫盧峯「盡快」將新聞加入英文版 惟否認給予指示
控方另展示2020年6月15日的訊息,黎向馮偉光傳送一則連結〈新编高中教材“毛泽东思想”回归!透露重大信号?〉,並問:「以上新聞是否已在英文版?謝謝。」馮回覆:「還沒有」,黎表示:「請盡快,謝謝。」
黎否認向馮給予指示,僅傳送一些有趣的東西給馮。控方質疑,但是黎叫馮「請盡快」?黎同意。
控方又質疑,當黎在網上看到有趣的文章,不會叫職員去翻譯成英文,然後在英文版發布嗎?黎則稱沒有,因這不是他的職責。
黎改認要求職員將新聞翻譯成英文 因英文版正處於被建立及形塑的階段
控方續展示群組訊息,黎於6月28日向群組傳送兩張報紙報導的相片,分別為〈條文後日通過 駐港公署7.1運作 違國安惡法可囚終身〉和〈鍾國斌:《自治法》嚴重威脅商界〉。黎稱:「Lo Fung, Hope these two items of news have English edition later. Thanks, Jimmy(盧峯,希望這兩則新聞稍後有英文版本,謝謝。)」
控方指,從訊息可見黎的確有叫員工將某些新聞翻譯成英文。黎稱當時英文版正處於被建立及形塑的階段,形容「產品尚未成形」,需要「反覆試驗(trial and error)」,所以會叫職員要做什麼新聞,但之後便沒有再作出要求,因為知道職員會自動去做。控方質疑黎更改早前說法,並追問黎在哪時開始不再要求,黎稱不記得。
訊息顯示黎多次要求馮偉光將新聞翻譯成英文 讓他發布在Twitter
控方遂展示訊息,顯示黎在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期間,多次向馮偉光傳送報紙照片,要求翻譯成英文,分別為〈03年以來7.1遊行首被禁 民陣指全世界見證港人權倒退〉、〈醫護或須宣誓 醫生協會:不能違背良知〉、〈777向聯合國死撐司法仍獨立〉。黎並向馮偉光說:「Lo Fung, I hope the above would have English editions later. Thanks, Jimmy(盧峯,我希望以上可以稍後有英文版本,謝謝。)」馮回覆:「Yes, some of these already on line.(是的,部份已經在網上。)」
法官杜麗冰一度問:「什麼是777?」黎指是前特首林鄭月娥。法官李素蘭以中文說出「777」,問是否這個「777」?黎回答是。控方問,這是否帶貶意的稱呼?黎同意。
控方續展示2020年7月14日的訊息,黎向馮傳送數張報紙的照片〈立會初選電子投票結果:本土派素人大勝〉、〈警曾搜查香港民研 接觸所有電器系統 結果外洩 掀國安監控恐慌〉、〈狀告政府瞞疫 法院拒立案 武肺難屬抗爭 官《國安法》恐嚇〉。黎並向馮說:「Lo Fung, When above news have English edition please forward for me for my Twitter posting. Thanks, Jimmy(盧峯,當以上新聞有英文版本時,請轉發給我讓我發布在 Twitter。謝謝。)」馮回覆:「Sure(一定會。)」
控方指,黎在2020年8月26日向英文版群組「English news」傳送兩張報紙相片,標題為〈中共威權炮製惜食鬧劇 專家:政策半年玩完〉,副標題為〈每年進口糧食一億噸 難自給自足〉。黎在群組中詢問:「這些新聞很重要,我們有翻譯嗎?謝謝。」同年6月12日,黎亦傳送訊息:「今日評論版潘小濤李平,甚至抗爭者的文章都可翻譯,我估我們一定知道,只不過順便一提,謝謝。」
針對黎早上稱沒有閱讀論壇版,控方指從訊息可見他其實有閱讀。黎確認有時會閱讀。法官李素蘭問到,黎有否每日翻開整份報紙來看?黎稱有,但是當他不在香港的時候,便無法看報紙。控方問,當黎身處外地時,會否看《蘋果》網上版新聞?黎稱只有看中文版,但是沒有看英文版。
黎認英文版面世後三個月持續挑選文章 惟隨時間淡出
控方指,黎其後傳送訊息:「對不起,起初沒看清楚,這有權鬥內容應該是好的花絮。謝謝。」黎在庭上確認訊息是指關於中共的權鬥,希望同事能將有關新聞納入英文版。控方問這是否符合黎想要中國負面新聞的想法?黎則稱,他認為中共權鬥內容對於讀者而言是有趣。
2020年7月26日,黎向群組傳送訊息:「劍虹,盧峯,我認為 English Edition 的新聞太少,雖然評論算不錯,但新聞是重點,要想法子增加。謝謝。」控方質疑,所以黎其實有閱讀英文版的評論文章。法官李素蘭問,黎剛才早上又說他只閱讀英文版的新聞?黎則回應,當時英文版尚在建立階段,所以曾經瀏覽英文版網站,去查看新聞數量。
控方質疑,黎在早上所供稱的說法是錯誤的。黎回應:「我忽略了這個建立的階段。」控方質疑,或者證供是不真實的?黎重申:「我忘記了這個建立的時期。」控方再度追問這個建立時段有多長;黎稱不知道。
控方指,這是一個持續建立的過程,所以黎持續參與在建立的過程之中?黎同意。控方指從訊息紀錄可見,直至2020年8月,黎仍有挑選文章、叫同事納入英文版。黎同意。
李素蘭問,直至2020年8月,即英文版面世三個月之後,黎仍然持續關注英文版?黎同意,但同時稱他隨著時間而淡出。控方指,因為當時同事已經知道黎的想法,並且知道應在英文版發布什麼文章。黎則回應,其他同事亦有在群組中傳送文章,但是當英文版運作逐漸成熟之後,他愈來愈少傳送文章,其後更沒有傳送。
案件下周二(2月18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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