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新發展計劃「四萬呎原址換地措施」與香港新農業政策的勾結](/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圖:馬屎埔村。藍圈及紫圈為恒基申請「農地換屋地」的範圍,與政府規劃中興建私樓及商地之用地完全吻合。紅色標示村民家園位置。
2015 年年初,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宣布,政府將會在 2017 年才再就新界東北新發展規劃向立法會提出撥款,傳媒並沒有對此深究;2014年12月,政府推出香港農業新政策咨詢文件,為期三個月。新農業政策的咨詢文件內,最為人討論的就是由政府興建一個農業園,大家討論的焦點,都在這個祇有七十公頃的農業園。政府在農業咨詢文件內說,農業園會「接收因政府的土地發展計劃而需覓地復耕的合資格農民」(原文件P.36 第4.8 項(d))。
然而,農業園未有時間表,食衛局局長高永文對此事回應十問十不知,如果農業園有收留無家可歸農民的功能,則新界東北新發展規劃發展時間表需要與農業園同步進行,才是說得過的政策。政府說2017年才申請撥款,好像給農民一個喘息的時間,然而,迫遷農民,破壞農業生產就在眼前,消滅本土農業的行為不但沒有稍為收慢腳步,反而是更為猖狂,政府其實是利用「四萬呎原址換地措施」(請參看四萬呎原址換地措施附件),由地產商領頭,以另一個更緊迫的時間表,進行一浪接一浪的迫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