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明報
撰文:盧浩元 (註冊社工)
大埔劍橋護老院涉侵害長者人權及私隱的事件,令社會震怒及心痛,長者為社會奉獻一生,在晚年因為體弱無法自我照顧,亦欠缺家人的支援,迫於無奈入住安老院舍。入住安老院的長者,可說是其中一群社會最弱勢的人,竟被這般的不人道對待,這個院舍實是過份。其實安老院質素多年為人詬病,是次事件只是冰山內較大的一角,是時候應讓社會思考香港的長期護理政策出現了甚麼問題。
院舍條例過時及執法不力
是次事件的嚴重性,反映社會福利署作為院舍條例的執法部門,執法極度不力。據傳媒報道,社會福利署稱過去5年就該院舍曾接到12宗投訴,突擊巡查96次,共發出15封警告信,但從未檢控。明顯可見該院舍的違規並非短期內發生,但一直社署未有嚴正執法,讓此差劣的院舍繼續經營,縱容此等違反人權的事件發生。在政策層面,根據社署網站,過去24個月,只有7間安老院舍被成功檢控,而在立法會提問中,政府回應指社署安老牌照事務處在13/14年度,共收到260宗就安老院舍的投訴,檢控率不足3%。明顯是社署傾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警告」及「勸喻」了事,並未有公正執法,而警告次數或檢控次數,亦從未對院舍的牌照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