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7歲休班警員涉嫌在2019至2020年期間,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趁當時年僅12歲的女童睡覺時「篤」她的胸部和臀部。休班警員被控3項非禮罪,經早前審訊,案件今(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陳曉明指,女童的證供多次出現矛盾、前後不一和不合理之處,而且不是親眼目睹被告用手指「篤」其臀部;她又形容被告被發現之後,不是立即逃離現場,而是用了40秒爬在地上、「頭耷低」,向後退回房間,是匪夷所思。因此陳官不接納女童的證供,裁定休班警3項控罪不成立。休班警申請訟費,陳官指他從來沒有自招嫌疑,亦非技術性開脫,最終批出訟費。
被告以U.K.B為代號,據警方資料,被告案發時為一名休班警員,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分別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及8月某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官指女童證供矛盾、不合理 亦沒親眼目睹被告用手指「篤」其臀及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