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2年 MIRROR 演唱會墮屏事故,總承辦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涉在演唱會籌備階段虛報設備的重量,使康文署批准演唱會舉行。3人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今(24日)於區域法院續審。LED 屏幕供應商職員供稱,承載屏幕的金屬框架由東莞公司「銚龍」提供。證人亦確認,演唱會開始後第三日,他在2022年7月27日獲告知其中一個屏幕出現高低問題,遂回去紅館,他到場時目睹分判商「協興隆」的員工爬上 LED 屏幕頂部檢查,而該塊有高低問題的 LED 屏幕,正是翌日從高處墮下的那一塊。
屏幕供應商職員稱首被告主持會議、次被告作「提點」角色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涉事 LED 巨型屏幕是由32個小型屏幕組成,由 In Technical Production Limited (簡稱 ITP)提供及裝嵌,而包圍及承載 LED 屏幕的金屬框架,則由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從「東莞市銚龍舞台製作有限公司」購入。
ITP 項目經理林子江供稱,他在 MIRROR 演唱會數天之前,帶同工作人員到達紅館裝嵌 LED 屏幕。在演唱會的籌備階段,他曾於2022年6月出席兩次會議,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和分判商「協興隆」職員均有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