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he Holocaust Memorial,by Peter Eisenman, 紀念二戰時期被納粹種族清洗掉的數以萬計猶太人。作品位於柏林市正中央,貝蘭登堡門之南
有一些說話,被亂用得多,就會失效,即使它在法律或社會的理解裡,確實佔有正規的位置,但正因這樣,它所壓抑的不滿,也會轉化為其他能量。
「歧視」就是這樣一個詞語。
偏偏「歧視」這個詞語卻強烈牽涉到如何判斷社會公平的問題,最近又經常聽到,故不得不談談。
這樣說大家可能覺得抽象,那就讓我具體一點吧。
「我無歧視你」
當你指別人歧視你時,往往都會獲得這樣的回應。究其因不過有二:
一)你隨意將所有對你不好的事都說作「歧視」
二)對相同/不同的判斷有分歧
以下試詳述之:
「歧視」=「你對我不好」?
換句話說,用錯詞語,或故意用錯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