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電話訪問了一名曾任職海事處、現任領航員的朋友,希望他能就昨晚十月一日約八時半發生於香港南丫島榕樹灣對開海面的撞船意外,提供專業意見及分析,以幫助市民更能掌握事件的技術性層面。
問:對昨晚的撞船意外,你有何觀察?
答:依兩艘相撞船隻受損情況看,港燈的街渡受損位置為左邊後方船身,而小輪公司的則為左邊前方船身。一般來說,船隻航行時遇對頭船時,兩隻船都會以右轉方式取道避開對方。因昨晚視野良好,所以相撞的成因,可能涉及誰讓誰的問題,而其中又會與右轉度不夠,或很遲才發現需要讓道予對頭船以致右轉不及。
問:會否涉及航道不清楚問題?
答:在榕樹灣那邊根本沒有法定的航道,船隻一般會取最近的直線路線航行,以此事件為例,船隻會取由榕樹灣至中環最短的航行路線及距離。
問:按當天運輸署公布小輪航班安排〔註1,頁24〕,中環開至榕樹灣船由8點30分開改至8點25分開, 9時30分的取消。而煙花活動的時間為晚上9點。你認為航班暫停的時間,與事件有沒有甚麼關係?
答:除非船隻航道經過禁區,例如海運碼頭至鯉魚門出口一段指定航道,否則更改航班與撞船意外之關係並不必然。禁區的劃定,是由海事處與運輸署商討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