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Norman Foster](/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政府繞過立法會強行開始機場第三跑道的建設工程之後,大家都集中討論天價的工程費用以及空域問題,隨時令這個項目淪為另一個大白象工程。這幾點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先生和前民航署署長樂鞏南先生等專家都先後提出過眾多論點詳述三跑的荒謬,筆者不打算在這裡重覆。我覺得可疑的地方,是機管局為何力排眾議,非興建三跑不可。明顯地,今日機管局所作出的規劃,跟九十年代由Norman Foster操刀的設計有非常大的分別。就着這個觀點,筆者翻査了一些現成的資料,疏理出以下的觀察:
首先,機場三跑的規劃和原先的設計不符。大家只要翻査一下Norman Foster的建築師事務所的網頁,就可以看到原本的設計分兩期。第一期工程是原本的Y型Terminal 1以及南北兩條跑道。這些在九十年代已經完工的部分,效率非常高。飛機的泊位和跑道非常接近,因此飛機可以節省由泊位滑行去跑道的時間及燃油。如果大家有在啟德機場年代搭過飛機,就會發現相比之下,現在飛機需要在空中盤旋等候降落的時間相對較少,相信某部分的原因和機場在南北分佈跑道,而客運大樓居中的高效率佈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