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希文,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
數年前,問過一位前城規會委員,城規會的會議為何未有全面公開會議,商議部分須閉門進行,他說「唔閉門,咁會俾發展商點相,俾佢知道邊個否決個項目,會有人身安全威脅」。最近與友好談及類似話題,他的講法是「會議公開、透明,大方向固然正確,但不公開的商議部分,官員會更能暢所欲言……」
同樣是數年前,不知怎的,某規劃署職員替部門抱不平的聲音傳到耳邊,內容是回應為何不把所有技術文件公開放上網站,非要親身走到北角或沙田的資料查詢處查詢不何:「咁多資料點放上網,想做死規劃署?」
他們的潛台詞,是某些委員的生命、某些官員的言論自由、某些公務員的工作,比起所有的公眾的知情權都更重要,事後一份會議紀錄,不就已經足夠解釋一切嗎?事實上,立法會會議事無大小,會議過程已全面公開直播;環評報告同樣資料「豐富」,都有條件把資料全面上載網頁供公眾查閱。我們要求官員並非要有石破天驚的大改變,只是在先例可循下轉身便可,令規劃資訊及決策過程更公開。可惜主導發展的政府部門也許最著緊的,還是如何覓地起屋。
資訊欠透明 社會無基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