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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去年秋,乘著世博餘溫,動態版《清明上河圖》來港展出,引起一番哄動,一票難求。熱鬧之餘,董啟章(《明報》 2010年11月23日)、馬國明(《文化現場》2010年12月,另見《明報》 2010年11月25日梁寶山文章引述其觀點)及梁寶山(《明報》 2010年11月25日)等,均指出當局此舉之諷刺:當局高舉的、畫卷中描繪的繁盛街道和市集之景、民間活潑的生活狀況,正在今日地產霸權及政府政策下漸次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完全掩蔽的商場和通道;同時亦論及將《清明上河圖》改成動態版在藝術上涉及之問題。這些評論隨著動態版《清明上河圖》落幕而沉寂下來;然沉澱發酵半年後,七一前夕,「《清明上河圖》熱」再次於城中冒起,這一次並非由官方辦理,而是來自民間,就《清明上河圖》的槪念,因時地制宜仿創《七一上街圖》和《青苗上河圖》,分別旨在描繪七一遊行的狀況,及已遭高鐵收地摧毀的石崗一帶的本土農耕社會的生活。

新界鄉議局和原居民是如何煉成的

明報編按:早前,一群新界人發動一場圍堵立法會活動,眾人搖動鐵欄,聲言保衛家園。為什麼他們可以名正言順,「誓死」捍衛自家僭建物?他們根據「大清律例」所享有的疑似特權,又自何時開始?作者追溯至1899 年,細數權力煉成的百年史。

〔七月二日 1100 特約記者綜合報導〕七一遊行,民陣宣佈布二十一萬人參與。在隊尾的人民力量隊伍,在行至灣仔修頓時停留在軒尼詩道。差不多同時,在長江中心外亦有超過300位示威者集會。至晚上大約十點半,在長江中心外的示威者轉到干諾道中示威。人民力量隊伍則向中環方向前進,在金鐘道的中銀大廈前與警方衝突,警方出動胡椒噴霧,又出動防暴警察及三層防線。至晚上十二時,警方在干諾道中清場,凌晨兩點,警方開始在金鐘道清場,人民力量成員包括陳偉業及黃毓民被捕。全日警方共拘捕228名示威者,罪名分別是妨礙公眾罪及非法集結罪。今次是繼今年財政預算案示威及六四晚示威分別拘捕113及53人之後,更加大規模的拘捕行動。

最新消息(七月二日 1140):人民力量被捕的百多名成員已全部獲釋,至於在干諾道中被捕的人士,有22名目前拒絕保釋,抗議警察濫捕,目前仍未被扣留在香港仔警署。

最新消息(0220):金鐘道: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已被捕。干諾道中:人權監察羅沃啟批評警方,明知其身份也打算拘捕他,他亦批評警方使用索帶是過度武力。

最新消息(0207):在干諾道中,警方將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拉離現場釋放,香港人權監察一向會身穿橙衣,派員出席遊行監察人權的狀況,警方一向均不把人權監察的人員視作示威者對待。在金鐘道,人民力量大部份示威者已散去,只剩下約100人堅守,警方開始清場。香港人網在示威者開始離開時已終止直播,可到無線互動新聞台觀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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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説,「替補機制」的議題由最初的冷而後被炒熱,通虧「大律師公會」(後稱「公會」)的表態介入,而泛民主派則完全脱節、已不再是民主運動的發電機。這番斷言,我不止一次聽過(例如昨早商台的黃永),但確實與自己的感知有所出入。

難以否認,近幾年,泛民領導不了民運,「公會」則仍是法治精神的代表,這大家都知道。可是,我在想,由冷而熱的媒體流程,所包含的公共意義,遠複雜於泛民是否發電機的問題,也不是一句「公會介入」了得。網絡上,人們真正感到事件「熱起來」的一刻並非「公會」的介入。而在大眾媒體,「大律師公會」是在6月17日才第一次表態,那次表態也得不到媒體大篇幅報道:

618明報:大律師公會:立會替補制違憲 ,逾60 學者聯署促政府撤回(624字數)
618蘋果日報:大律師公會,立會替補機制違憲(587字數)
622明報:大律師公會再斥遞補制違憲(386字數)
622蘋果日報:大律師公會再轟替補機制(467字數)

有趣是,直至6月26日才形勢逆轉,報導字數也翻了翻:

藝術對抗審查.自由敲擊政治

藝術公民七一遊行聲明
藝術對抗審查.自由敲擊政治

七一大遊行,是香港巿民上街表達訴求的大日子。二零一一年,藝術公民於四月二十三日舉行過「藝術公民大聲行」,得二千餘巿民參與,實踐我們對於藝術自由、表達自由的堅持,大聲講出釋放艾未未等國內維權人士的要求。艾未未已於六月得到暫時的保外候查,言論自由卻受到更大的控制;放眼香港本土,一方面政府施政無能,製造社會問題,另一方面藝術自由和表達空間備受威脅;因此,我們呼籲藝術界人士、香港巿民,七一上街,向權力中心表達我們的不滿,以及對藝術自由的堅持。

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各國人民的藝術自由和表達自由,但今年,香港巿民已經一再看到,當巿民和藝術家想以藝術方式表達政治訊息時,往往受到不尋常的威脅和打壓。繼警方對艾未未塗鴉的嚴苛處理後,今年警方對七一遊行諸多約束,以附件形式援引《簡易治罪條例》228條第四章,表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即屬犯罪」。當政府高舉文化創意工業的同時,街道藝術一次又一次受到當權者的打壓,甚至限制公民的奏樂權,實在貽笑國際。

替補機制  封殺公投

編按:今日6月28日,政府宣佈修訂備受爭議的立法會替補機制,改由同一張名單遞補空缺。然而,假若同一張名單沒有次名的候選人或不願意出任,則繼續採用最高票的落敗者替補。律師會表明不接受任何修訂,認為修改重大,須諮詢公眾,要求政府撤回方案。馬嶽教授亦指,新修訂依然保有落敗者替補的設計。這意味的是,政府堅決封殺「五區公投」,避免辭職名單只有一位候選人或名單所有候選人拒絕替補,從而啟動補選的可能。

(獨媒特記陳子報導)政府在5月17日提出立法會替補機制,取消補選,改為依據上一屆選舉,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補上,並於5月31日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政府表明是次修訂是針對去年5月「五區公投」,聲稱要堵塞「漏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參與「五區公投」的議員濫用補選機制,浪費公帑,有盡快立法杜絕同類事件的必要,並期望可以在七月中立法會休會前完成立法。是次修訂完全沒有公眾諮詢,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認為,政府希望盡快立法,以達到封殺泛民議員再就爭議性題目如《基本法》第23條進行公投的政治目的。

編按:香港獨立媒體網會繼續跟進機場第三條跑道的爭議,本文為民間記者所寫,可參考本網特約記者前文《千三億機場第三跑道,刻不容緩?》及阿藹的《編輯室周記:第三跑道與香港之死》,相關文章可見

七一海報

版權修訂惡法來襲 動漫創意族群遭殃

圖:政府網頁

6月2日深夜,筆者邊忙着修改工作用的稿件,邊聽着電視機傳來的新聞報道。本來一心留意國情新聞,卻出乎意料地聽到一段令人氣結的說話:「如果你係用他人嘅作品,冇他人嘅同意,吓,就算你係,整色整水咁嘅左改右改呀,其實都係,基本上都係人哋嘅嘢嘅話呢,咁呢個就係有民事嘅侵權。」

說的人,是知識產權署副署長張錦輝——慢着,原來該署本來的洋人署長謝肅方(Stephen R. Selby),剛退了休一個多月。因此,此時此刻,早有矮化二次創作前科的張副署長,已加官進爵成為署長了。

電視新聞播出張錦輝這段話,是因為他在謝署長離任不足兩個月內,就急忙推出新版權條例的修訂。他趁着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大事之上的6月3日,靜悄悄地把修訂刊憲。

翌天,各報章都以屬於二次創作的「惡搞」有罪,作為報道焦點。例如《明報》標題為:〈版權修例今刊憲 「惡搞」歌亦侵權〉;《蘋果》以〈惡搞歌曲圖片或負刑責 非牟利亦屬侵權 版權修訂草案今刊憲〉為題,並有相關報道〈網民不滿打壓言論自由〉;《星島》標題則是:〈新《版權法》 網上惡搞屬侵權〉。但,它們都只是佔了內版的少許版面。讀者着緊的,當然仍是慘案的22週年。

鬼祟的刊憲

現在可能是下一個進步時代的前傳

阿爾佩羅維茨(圖片:Campaign for America’s Future

作者/訪問:布哈特(Keane Bhatt)  
譯者:ahchoii
原文為英文,刊於Truthout,2011年 6月2日。

(譯者按:轉眼又是七一,特區政府卻選這個時候提出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而且態度強硬。另一邊廂,政府宣佈市民可於十月開始領取六千元,而且很明顯將合資格領錢的人數擴至最大。我想起一位新加坡朋友的說話:「新加坡沒有異議聲音,因為新加坡人都給政府收買了!」有這樣一個「特衰政府」,我們七一當然要上街,但上街以外,我們該如何建設民間社會呢?

一直以來,民間有不少嘗試和實驗──工會、社區組織、合作社、另類經濟、共同購買、社企,還有菜園新村村民計劃組成的綠色生活社──但如何鞏固和擴大民間這方面的經驗,似乎還待進一步探討。這篇訪問涉及的雖然是美國,但很發人深省,故譯出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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