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復常」後,消委會接到的就機票及航空服務投訴有所上升,今年首八個月共收到1,057宗。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提及多宗個案,有乘客在付費訂購了指定座位後卻未獲安排;支付了優先服務費卻不獲優先服務;以及上機前突被要求需手提行李需寄艙。
消委會在今年首八個月,共收到1,057宗機票及航空服務相關投訴。消委會指近年不同航空公司推出五花八門機票種類,消費者亦可付費選擇各項增值服務,包括指定座位位置、優先辦理登機及領取行李、增加託運行李數量、預購飛機餐等。消委會指若因突發情況或服務調動,容許引起消費糾紛。
其中一宗個案中,一家四口於一家航空公司購買了四套由香港往來東京的機票,並額外繳付了1,040元的指定座位附加費,其中回程時有兩個屬窗口座位。惟他們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才獲通知未獲安排指定座位,惟新位置亦屬窗口位。不過登機後,卻發現該窗口已被封上並放置了一個雜誌架。
消委會介入後,航空公司解釋指航班機型調動,故未能安排原有座位。航空公司又指,由於航班出發日期及時間沒有改變,「一般而言並不會主動告知乘客」。惟今次事件中,由於未能妥善安排投訴人要求的座位,故退回560元回程指定座位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