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元朗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43歲爛地停車場東主鄧嘉民被指連同鄧懷琛、「飛天南」吳偉南等施襲,事隔逾2年才被拘捕及起訴。他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11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被告一方傳召辯方證人、於元朗黃屋村經營餐廳「南山軒」的女子黃詠恩作供。黃表示餐廳於2023年結業,2019年期間被告為熟客,7月21日當晚9時被告與友人到餐廳用膳。黃於凌晨12時半先行離開,而被告與朋友仍逗留,於是黃著被告自行關門。被問到為何會記得當晚情況,黃表示當晚特別,「因為就係由嗰日(7月21日)開始,我公司就冇生意。」另外在控方盤問下,黃承認過往曾因藏有危險藥物及售賣翻版而被定罪。案件押後至10月3日結案陳詞,11月4日裁決。
報稱為商人的鄧嘉民(43歲)否認一項暴動及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他由大律師 David Boyton 代表。控方舉證完畢,暫委法官陳慧敏昨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一方傳召辯方證人、於元朗黃屋村經營餐廳「南山軒」的女子黃詠恩。
「南山軒」老闆稱被告為熟客 雙方見面逾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