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明報星期日生活 22-4-2012(漫畫:小克x黃照達x智海)
今時今日,人人智能手機在手,即拍即上載,隨改隨分享。但多少人會留意內容有沒有「侵權」?網民俗稱「網絡廿三條」的《2011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版權條例)將於5月9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目的很簡單:加強懲處未獲授權而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人士,擴大保障版權持有人的利益。法例還把責任「外判」至網絡服務提供者(所謂《實務守則》),網站不只被逼成為扼殺言論自由和創意的幫凶,高昂的行政成本更可以輕易拖垮小型網站。屆時,本來百花齊放的互聯網世界可能變得一片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