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舉行記者會,總結2014年的工作。《蘋果日報》引述專員蔣任宏指,「從未講過一句支持引入被遺忘權的說法」。觀乎專員過去一年的表現,蔣任宏實際是「賊佬試沙煲」,明明是支持引入,卻以語言偽術「觀望」、「沒說過」等詞語含糊過關,迴避公眾及傳媒追問,實際上是對引入「被遺忘權」十分積極並參與推動,最大的可能是繞過立法會立法,透過與搜尋器公司甚至私人訴訟引入。
歐盟法院在去年五月判決,只要當事人覺得資料「不完整、無關,或者不再有關/無需要的」(inadequate, irrelevant, no longer relevant or excessive),都應有權申請移除Google搜尋器結果的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