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父母致李家超公開信:馬上「釋放」陳同佳,讓他盡早赴台投案](/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先生鈞鑒:
多謝局長上星期的回覆,但是根據傳媒報道,你根本沒有回答我給你的公開信內的問題,實在令我們極度失望,所以我們再給你公開信,希望你不要再逃避回答所有問題。
回想起局長及特首林鄭月娥之前曾經向各大傳媒宣告你們要為我被殺害的女兒曉穎尋求公義的初心,這些言論都被刊登在香港及海外的報章內,白紙黑字,真憑實據。當時我們深信女兒的命案純終有昭雪的一日,但近日你們的表現實在令人失望,陳同佳仍未動身,香港政府竟然束手無策,莫非你們想曉穎的案件永遠爛尾,成為冤案?
其實台方已多次作出提示,好讓陳同佳可以盡快投案。可是你並沒有把這宗案件特事特辦,根據管浩明牧師早前向傳媒透露,陳同佳出獄之後一直住在警方的安全屋,這點令我及很多香港人至今都很不明白,為何你任由陳同佳使用香港納稅人的血汗錢及浪費警力,來保住這個已向港警招認殺害我女兒的台灣通輯犯,他亦承諾願意赴台投案自首,但為何他還繼續過着但無憂無慮的生活。他這樣過日子已足足一年了,值得嗎?衹要陳同佳一日仍在警方的庇佑下受保護,他都會為香港及閣下添煩添亂,你又覺得值得嗎?你為何不作出解釋?難道你想違反天理?這是天理不容呢!
我們相信根據你的初心,在你的協助下,陳同佳一定可以成功地獲得赴台投案的簽證及進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