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保路保素是跨國球會集團的代表人物。
經濟學上,有個詞語叫協同效應,指兩間企業合併後,可以互惠互利,並且互補不足,產生更大的利潤,簡單來說,就是1+1大過2。在球壇上,又有沒有類似協同效應的情況呢?
衛星球會的目的有點相似,大球會與小球會結盟,大球會可將球員借到小球會,球員得上陣機會及磨練,而小球會找到高質素的球員,各得所需,但兩間球會不屬於同一個資本集團,是獨立地營運的。
與其找別人合作,為何不與自己合作?這樣做,是否更方便且有效率呢?你可能有點一頭霧水,不知筆者想說甚麼呢?其實幾個月前,筆者都曾撰文觸及,就是一個老闆控制多間球會的情況。就像其他商業活動一樣,做生意會有固定成本及變動成本。當你打開門做生意,有些成本是固定的,不會隨生意的規模上升,那就是固定成本;至於變動成本,就會隨生意規模變大而增加。生意做得越大,因為固定成本不變,所以可將平均成本壓得越低。因此,商業機構會不斷合併及收購,擴大規模,形成了很多跨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