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香港Yahoo!2014人氣大獎頒獎禮,發生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南韓藝人金賢重本來應得的亞洲人氣偶像獎項,變成亞洲年度熱搜韓國男藝人獎。一個獎項,在沒有任何通知下,竟然在最後一刻,由A變成B,實在兒戲。
香港雅虎和「鳩嗚」
或許你覺得這些娛樂圈事,不值一晒,但香港雅虎在美國的總公司Yahoo! Inc.,是一間跨國的互聯網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的商業行為,應有規範,公眾對上市公司的商業道德,亦有一定的期望,更何況雅虎是全球入門網站巨擘,是美國NASDAQ-100的指數成份公司。你認同:「OK, 上市公司這樣做,的確不妥,但與我無關。」,無關?
假設你是香港雅虎用戶,用電郵動員朋友去旺角「鳩嗚」或「報佳音」,如果警方想拘捕你,所以向雅虎索取你的個人資料,你自然會關注,在協助執法及保障用戶私隱的平衡上,雅虎是否能勝任。人氣大獎獎項名稱,在最後一刻換掉,即遊戲規則可隨時改變,商業道德大有問題,見微知著。當然,如單憑這點,就認為香港雅虎會向警方傾斜,有點牽強,但看雅虎近來港聞立場的轉變,加上它這方面的過去「業績」,我們實在有理由擔心,香港雅虎會不會對警方有求必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