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取自黃浩銘Facebook page)
今日,陸陸續續亦有朋友被警察預約回巢檢控,不少人更是第一次有這遭遇,實在令我感到非常興奮!回想起,我第一次被預約回巢,是四年前曾蔭權栗米斑塊飯案,警察晨早致電身在浸會大學的我,我叫他們來抓,他們說不想入大學,結果我們約定晚上八點在尖沙咀警署。
至今我仍未收到電話,原因是金鐘清場前夕我已因涉嫌「出席未經批准集結」和「煽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過,而接著的一月八日早上去高等法院將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後,我下午又要趕去九龍城警署報到,相信到時會正式落案起訴吧。
四年前,也曾被控「協助組織未組批准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後公民抗命認罪伏法,罰款1000元,我更借求情時間朗讀政治宣言。所以,甚麼入獄三年,這是最高刑罰。如果一個無案底的人,我看不見為何會因為「未經批准集結(即無牌集會)」入獄,而我這個有幾個案底的人嘛,要逃也逃不掉啦,也是坦然面對,無畏無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