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龍子維(影子長策會成員、健康空氣行動社區關係經理)
早前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大埔第九區的公屋項目,但空氣評估報告居然在一個星期之前才送到立法會議員的手上,更被議員踢爆原來報告是運用舊的香港空氣質素指標作評估,假如以現時的空氣質素指標來檢視,大埔第九區的空氣質素將會在工程完成後嚴重超標,當中二氧化硫預計最高一小時的平均水平高達 667 微克/立方米,反映鄰近醫院使用高含硫燃料對附近民居的影響。
事件反映的是,空氣質素評估在規劃所佔的位置,往往只處於相當支節微末的地位,以至於如此重要的資訊,居然要待撥款會議審議前的一個星期才發放給公眾。
其實,香港空氣質素指標(Air Quality Objectives, AQOs)作為各項規劃工程的主要空氣質素的把關指標,一直都被批評十分寬鬆,大埔第九區空氣評估報告所使用的AQO,居然是自1987年沿用26年的指標!雖然2013年7月後,隨著《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的實施,空氣質素指標將會至少每隔五年檢討一次,但現時的空氣質素指標,仍然距離世衛水平甚遠,好幾種的污染物,包括PM2.5、PM10及二氧化硫,比世衛的水平仍然高出三至五倍不等。
每隔五年檢討一次,驟眼看來是一個合理的檢討框架,但具體落實到規劃的層面,往往會出現嚴重的滯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