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二日作供,針對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前主筆楊清奇的證供提出反駁。其中楊作供時曾以「鳥籠自主」來形容《蘋果》的採編自主,指:「黎先生 set 咗《蘋果》嘅基本立場,就好似 set 定咗個鳥籠嘅」,因此員工有一定的自主,但不能越過框架。黎在庭上反駁,堅稱:「我從來沒設任何限制或鳥籠。」但他理解楊有此比喻,是因為每間媒體各自有一套價值體系要遵守,使其立場貫徹,就《蘋果日報》而言,「反民主」、「反自由」乃屬於「鳥籠」以外的範圍。
黎智英稱只曾向楊清奇推薦區家麟和顏純鈎
黎指,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乃接手已故作家李怡擔任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此前並不認識楊。
楊清奇作供時曾稱,黎在2018年起轉趨激進,他此後推薦的評論作者「立場都係比較激進」,並舉例指黎推薦過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和旅美作家「一劍飄塵」。
不過黎智英表示,他推薦作者的準則是他們必須在評論政治和經濟時寫得好。他稱,因為看過區家麟的文章,認為寫得很好,所以向楊推薦區。此外,黎表示他亦曾經推薦顏純鈎。
【獨媒報導】2021年6月4日「六四事件」32周年,有「鄭婆婆」之稱的鄭潔嫦,被票控於坑口保良局馮晴紀念小學外違反口罩令。鄭不認罪受審,今(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暫委裁判官鄧子楷表示,兩名警務人員的證供差異太大,法庭不能安心接納。兩人均在記事冊表示有攝錄當時情況,但在庭上卻稱沒有拍攝到。裁判官批評「做法令法庭質疑同難以接受」。裁判官亦指警員解釋時採取迴避態度:「除非有事件唔想披露,或者未能披露。」鄭婆婆在庭外稱,得悉結果後感到安心。
被告鄭潔嫦(67歲),由律師陳奕勤代表。女警25194鄧悅庭供稱,她於晚上8時13分目睹被告站在小學外,其口罩拉低至下巴,沒有覆蓋口鼻,其後大叫,鄧遂上前截停被告。在旁的督察鍾嘉傑向被告發出警告,要求她「戴返好口罩」。鄧其後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期間被告突然用左手扯開口罩,向馬路大叫:「醫生你走咗未呀」,動作維持約5秒。督察26617鍾家傑供稱,截停期間被告不合作四處走動,亦曾用手拉扯口罩,整個過程維持8至10分鐘。
官:對兩警就攝錄片段的不同說法感「百思不得其解」
【獨媒報導】警方過去一連三日進行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在全港多區掃黃,搗破兩個賣淫集團拘捕共65人,其中一個跨境賣淫集團已運作一年多,一年營業額高達港幣2,000萬元。該跨境賣淫集團會在社交平台刊登廣告,宣傳可安排日本性工作者及略有名氣的AV女優在本港酒店賣淫,每次「肉金」金額由數千元至15萬元不等。當性工作者收取款項後,集團成員會收取約一半金額,相關性工作者除了來香港,亦會到新加坡和澳門賣淫。
警方下午進行簡報,其中在行動代號名為「律風」的跨境聯合行動中,香港警方與新加坡警察部隊、日本警視廳及澳門司警,打擊操控日本性工作者,包括AV女優的跨境賣淫集團。
在65名被捕人士中,分別為5男、60女,年齡介乎17至64歲,包括11名賣淫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及「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控制他人賣淫」、及「洗黑錢」,涉及款項的金額達1,900萬元;另外54人涉及「經營賣淫場所」及「違反逗留條件」。
【獨媒報導】青年人為感染愛滋病病毒(HIV)的主要群組,大專同直聯盟今日發布香港青年性健康及HIV知識與態度調查,發現約七成半有性經驗的受訪者從沒進行HIV檢測,逾五成則並非每次進行性行為時都採取安全措施,反映青年的相關安全意識較低。香港愛滋病基金會服務委員會副主席、感染及傳染病專科醫生林緯遜建議,所有曾進行性行為人士應最少進行一次HIV檢測,高風險人士則應每6至12個月接受測試。性/別研究學者黃鈺螢則認為學校的性教育較「負面」,強調性與違法行為的關係,建議推行全面性教育,助青年建立正面態度。
大專同直聯盟、生物製藥公司吉利科學及香港愛滋病基金會等機構一同合作,於今年10月向各大專院校學生發送網上問卷,收集共530份回應,約八成受訪者的年齡介乎16至25歲。逾一半受訪者表示學校沒有教授愛滋病知識,而約七成半受訪者則沒有聽過有科學根據的防治愛滋病運動「U=U」,即「測不到=傳不到 (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有六成半受訪者則誤解「U=U」的意思,反映青年對愛滋病病毒(HIV)及愛滋病(AIDS)欠認識。
(獨媒報導)康文署轄下的12個場地可供市民租單車,不過經常出現單車阻街的問題,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指有營辦商違規多年,但康文署一直未有依據合約採取執管行動;其他場地有相同違規問題,營辦商將單車隨處擺放,似乎已是習以為常,公署質疑康文署過去有否向營辦商作出提醒或執管。公署作出多項建議,例如加強對營辦商監察,按合約對違規行為果斷執管,另外亦建議康文署日後在訂立合約條款時,適當地將單車亭外的地方納入為訂明的許可範圍,以「完善」管理。
現時康文署轄下有23個場地設有營辦商提供單車租賃服務,合約一般為期3年,營辦商可以在兩個不同的單車租賃停運營,方便市民租賃和歸還單車。
1公司3年間收651次勸喻 毋須負後果
1名市民自2022年3月開始針對其中一個康文署公園的營辦商作出投訴,指控它將大量單車放在營辦範圍以外阻街,情況不斷惡化,投訴人又指康文署沒有妥善跟進問題且監管不力,令投訴人未能安全無阻地使用鄰近的緩跑徑及單車徑。
【獨媒報導】港超聯球隊理文今日宣布委任來自威爾斯的賀蘭特(Matt Holland)為球隊主教練,以及委任英格蘭的列特(Darren Read)任助教。賀蘭特今年9月出任港隊助教,隨著另一助教盧斯爾或轉投中超雲南玉昆,意味港隊主帥韋斯活短時間內失去兩名副手。
理文上季以不敗姿態首次奪得聯賽冠軍,並獲得出戰亞冠二的資格,不過球隊於分組賽兩連敗,時任主教練曾昭達於10月初卸任,前往進修,由助教朱兆基出任暫代主教練一職。理文會長李文恩之後曾向傳媒表示,已簽下一名30多歲、曾在本地及泰國落班的外國主帥,以及將會於1月增兵。
【獨媒報導】兩名男子被指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於2021年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裁決後相隔5個月,終審法院才就盧建民案頒下判決,釐清「非法集結」的元素。律政司相隔近兩年提出上訴,指原審裁判官考慮法律原則時出錯。法官郭啟安昨(20日)頒下判詞,批准律政司的上訴,撤銷兩名被告的無罪裁決,並發還原審裁判官繼續處理。郭官表示,原審裁判官法律觀點出錯,未有考慮環境證據,其結論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提出,若律政司的上訴獲批並發還重審,會令控方有兩次機會作檢控。惟郭官卻反駁,有關質疑及擔心明顯是過慮,甚至是無限上綱。
上訴人為律政司。兩名答辯人為葉澤深和陳皆橋。他們於2021年6月獲裁判官劉淑嫻裁定非法集結和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終院於2021年11月就盧建民案頒下判決。律政司其後於2023年4月針對本案的無罪判決上訴。第三被告陳約信則在裁決後離開香港,律政司撤銷針對他的上訴。
官:可根據環境證據推論被告身處集結現場
【獨媒報導】港協暨奧委會昨日公布體育總會管治檢討報告及《機構管治守則》。守則建議,體育總會應訂定董事的最長任期及年期,可參考目前國際奧委會制訂的原則,擔任同一職務的任期不超過3或4個連續任期,即12或16年,年齡就不超過70或75歲。中國香港壁球總會主席邱達根認為有斟酌地方,因為要尋找愛好者持續參與不容易,希望能保留靈活性:「老實講,體育界真係做會嘅,你問我,大部分我哋呢啲都係出錢出力出時間。你話真係搵到好幫手嘅人,好有熱情對啲個體育項目嘅人,多數都係自己玩嗰啲體育。有時你要佢出錢出力出時間搵人去幫手,都唔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