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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出錢,一齊集資(#捐款贊助足球研究)
有力出力,一齊幫手(#報名做義務研究員)

【撐場】關注香港足球運動發展,希望研究香港足球場地不足的問題,計劃走訪全港各區足球場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場地使用者的意見(職業球員、業餘球員、球迷等);繼而撰寫報告提出改善建議,並且舉辦足球運動圓桌會議,讓各方持份者對話,倡議政府撥出更多土地興建足球場。

【#一齊集資】‬‬‬‬‬‬‬‬‬
集資金額:港幣$40,000
匯報安排:每3個月一次發布進度報告
資金運用:
1/ $30,000用於聘用項目研究員和義工車馬費
2/ $5,000用於舉辦足球運動圓桌會議
3/ $5,000用於政策倡議(街站、設計、印刷等)
*所籌集的資金,將全數用作營運本項目。如最終集資金額,超出原來設定之目標金額,額外款項將會用作擴大營運本項目。

【#一齊幫手】‬‬‬‬‬‬‬‬‬
工作內容:聯同【撐場】人員到足球場地進行問卷訪問
工作時間:預算每名義工參與兩次調查
所需技能:沒有特別要求,熱愛足球尤佳
簡介會:暫定12月3日下午3時舉行
回饋安排:車馬費、義工感謝狀

最近一直有留意到,董啟章的新作《神》出版數月,但能找到的書評卻很少,大家似乎還在消化這部小說的意義。作為一位具代表性的香港作家,到底《神》反映了他目前一種什麼思想狀態?

約十年前,董啟章一口氣出了合共逾百萬字的《天工開物》、《時間繁史》和《學習年代》(2005-2010),合稱「自然史三部曲」,成為他最廣為人熟悉的長篇小說。他在三部曲中直接書寫香港歷史、以至現實政治,與早期的中短篇風格迥異。期間新興的保育運動(特別是喜帖街事件),亦屢見他挺身介入的身影。

其中尤以《學習年代》一書,描寫剛畢業的中大女生雅芝,搬到西貢參加了科大學生組織讀書會,在令人玄目的長篇學術思辯中成長;又一起發動了兩場保育運動,經歷了理想和理實落差的洗禮,交織出學生與成人身分之間的「學習年代」。董啟章一方面異常「貼地」的回應當下香港政治,另一方面又將小說提升到空前的思想高度,成就了一本令人嘆為觀止的巨著。

2014年7月董啟章成為書展年度作家,卻出人意表地發表了《必要的沉默》的主題演講,當時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同年香港除發生了雨傘運動,董亦出版了中篇小說《美德》,儘管場景仍是社會運動,但內容則轉向老莊思想的探討。次年他又出版了長篇小說《心》,展露了身心俱疲的作家尋求自我療癒,進一步退卻至個人「心」的私領域。

規劃署2014年提交城規會文件、錦上路一帶的房屋發展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今午亦討論錦田南西鐵站兩旁及車廠建屋計劃,當局申6.97億進行土地平整及前期工程。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稱將就擴闊錦上路至四線行車進行研究,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質疑當局在2014年曾進行交通影響評估,曾稱無必要擴闊,質疑是否僅是因為鄉事委員會要求。

是項土地平整及道路改善工程涉及錦田南錦上路站及車廠的房屋發展,民主黨鄺俊宇在議程展開前,指在今年9月元朗區議會及鄉事委員會不分黨派,要求在獲區議會同意前不應推展工程,認為今日會議不適合討論,要求主席裁決。張宇人稱議程早已發出,官員亦已到場,應先讓官員簡介文件。

晴晴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今年6月發表性別承認諮詢文件,引起公眾對制訂《性別承認法》的討論。今年同志遊行亦不乏跨性別人士參與,他們均表示,反對現時法例強制要求欲更改性別的人進行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促請政府參考英國做法,還自己應有的性別。

女跨男者英國獲承認 擬覆核港府拒改身份證

26歲的Henry是一名跨性別人士,他自青春期開始便發現自己不喜歡女生這個身份,奈何當時入讀傳統女校,老師均是「公開恐同」,自己作較男性化的打扮都會被老師標籤為「標奇立異」、「搞事份子」。中五畢業後他到英國升學,居住在以「同志友善」(Gay-friendly)聞名的城市布萊頓,他形容生活「180度轉變」,而他終於在2010年於英國決定改變性別,包括服用男性荷爾蒙、接受審核小組的心理和醫學評估,也進行了乳房切除手術,已經獲承認男性身份,獲頒發性別承認證書。

(獨媒特約報導)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其中四名認罪被告張啟昕、黃麗蘊、馬寶鈞及楊浩華,被判入獄1個月,緩刑1年,罰款1萬港元。

同案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指,法官判刑的標準,與同樣於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鄭錦滿及歐煜鈞的案件相似。

黃浩銘強調抗爭者本身就不應該被控告,因為沒有藐視法庭,「真正藐視法庭的是梁振英」,斥他為解決政治問題,濫用司法程序清理群眾。

黃浩銘表示為四人不須入獄感到高興,他不估計自己的刑期,只說非常有信心會再次入獄,呼籲港人不要因為監禁和刑罰便不作聲。

另一被告岑敖暉亦已認罪,他表示已預備好在下周入獄。他重申抗爭者已有坐監的心理準備,「13+3」的珠玉在前,港人已意識到威權時代的來臨,而且當香港有愈來愈多政治犯時,他們會組成更有意志的群體,不會畏懼任何的政治打壓。

被告張啟昕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早前完成審訊,高等法院今日(11月28日)下午先就四名認罪被告作出判刑,法官陳慶偉宣判,張啟昕、黃麗蘊、馬寶鈞及楊浩華被判入獄1個月,緩刑1年及罰款1萬港元,1年間不可干犯其他罪行。

四人在犯人欄神情緊張,獲悉結果後張啟昕雙眼通紅。他們均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作代表。

4.38.32
同案的黃之鋒及黃浩銘,將於下月判刑。

立法會行管會有沒有法律基礎追討四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的全數薪酬津貼,涉及 「基於不當得益而作的歸還索償」的法律概念(the Law of Restitution based on Unjust Enrichment) , 這法律概念對現在受訓的法律學生卻是必須認識的課題,但對不少法律界前輩及早期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來說是陌生的, 因為有關的法律原則在香港也只是近十多年才逐漸確立及成形。 故此,即使是行內資深的律師或大律師,也有可能忽略了有關原則。

簡單來說,若甲方因為對法律或事實錯誤的理解而將一筆款項給予乙方,雖然當時雙方都認為乙方有權收取該款項,但事後證實乙方在法律上是沒有權收取,甲方便可以基於乙方 是收到「不當得益」(Unjust Enrichment)而要求歸還索償。但甲方須先證明乙方繼續保留該款項在法律上是被視為不公正或不當(unjust),即使滿足這條件,乙方仍可以用已經因此改變位置(defence of a change in position)作為抗辯理由。簡單來說,若乙方因為收取款項後改變了他的位置,例如當乙方真誠相信他是合法得到該款項, 因為有了這收入,便將款項捐了給慈善機構或者聘用了一些人或服務,在這情況下,若果容許甲方追討有關款項便會造成不公,因此法律便接納這是一項有效的抗辯,甲方因而在法律上無權追討有關款項。

漁護署露營活動封草地 西貢幼牛無家可歸

(受訪者提供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漁護署於剛過去的周六、日,在西貢東郊野公園萬宜水庫西壩、創興水上活動中心草地舉行「綠色親子大露營」,慶祝郊野公園成立40周年。漁護署去年將十多隻幼牛遷移到該處,但受活動影響,草地被圍封。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護牛組)主席何佩嫻表示,「牛隻只能留在馬路,牠們連唯一、好少好少的草都無得食。」何強調不是反對戶外康樂活動,問題是漁護署未有考慮牛隻需要,亦重申創興草地從來都不適合牛隻棲息。

參加了「綠色親子大露營」的動物地球幹事張婉雯表示,在活動舉行期間沒有看見牛的蹤影。張表示關注事件,她指在報名時主辦方沒有清楚說明場地本來是幼牛居住的地方。她在得悉幼牛無家可歸後,即場向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查問,梁沒有否認,並回應指創興「不是常規營地,是為了今次活動才封一、兩日」。張再追問幼牛的安置問題,梁只表示「西貢郊野公園咁大,啲牛可以去第二度」。張婉雯認為,「如果創興一帶不定期有活動以致要封地,咁不如唔好將啲牛搬去呢度。」

今年七月,一位瑞典和一位加拿大學者共同發表了一篇「絕望真相」式的文章,揭穿了西方國家政府的偽善:它們宣稱要教育下一代降低碳排放,致力達致195個國家在[巴黎氣候協議]承諾控制全球暖化低於攝氏2度的目標,但卻在學校教科書內,對於個人減碳最有效的四項方法幾乎絕口不提。

究竟問題出在那裏?是礙於政治正確、道德風險、還是商業利益?

美國或澳洲人均碳排放每年逾16噸,香港約每年6吨,但若真要令全球暖化低於攝氏2度,便要在2050年一律減至人均2.1吨。因此除非有大刀闊斧的行動,這些目標只是自欺欺人,到頭來全人類承受惡果。

出乎意料,個人減碳的最有效行動是少生一個孩子,在發達國家足以平均每年減碳58.6噸,另外三項最有效的行動是放棄私家車(每年減碳2.4噸) ,減少坐飛機(每年少飛歐美一趟可減碳2噸) 及改吃全素(每年減碳0.8噸) 。

顯而易見,西方政府不敢叫國民不生育或少生育孩子,因為不知會得罪多少選民。至於另外三項減碳行動,更會得罪勢力龐大的汽車業(即使改用電動車也每年排放1.15噸)、航空業和畜牧業。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行管會今早舉行特別會議,決定向今年7月被撤銷議員資格的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姚松炎追討薪津,涉及金額270至310萬不等。4人直斥行管會決定是政治迫害,全方位打壓民主派,羅冠聰指「今次所追討的不單只是錢,更加可能是新的打壓戰線」。他們呼籲市民繼續支援,參與12月3日的反威權遊行。

梁君彥:投票仍然有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行管會委員考慮法律意見後,認為涉及公帑,行管會有責任追討款項,將會向4人發出通知,限於4星期內回覆,收到回覆後行管再作考慮。梁君彥指,4人在任時的投票仍然有效,他未有解釋為何撤回薪津但不取消投票結果,只稱是根據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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