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麗瑤自爆曾被教練性侵後,總算令輿論關注體育運動界的性侵/性騷擾問題。其實早在兩年多前,運動公社就報道過平機會在2014年做的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發現,全港僅得七個體育總會有有制訂書面的反性騷擾政策。另外,亦只有20個體育總會曾提供有關反性騷擾的操守守則或指引給教練。可惜的是,平機會當年的報告並未引起廣泛關注。就算後來平機會制訂了《體育機構性騷擾政策大綱》,到底有多少體育機構積極落實相關政策,暫時也未見有任何資料。
除了針對呂麗瑤案的跟進/處理手法外,近日輿論方向似乎針對「指引」。例如李慧詩等運動員的聯署聲明就提出要「給予教練及工作人員清晰的指引,例如避免不必要的身體接觸、避免運動員與教練獨處等」。港協暨香港奧委會副會長劉掌珠說有意修改教練指引,且會提醒各體育總會向運動員發指引,教導運動員遇到類似情況可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