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政府不就侮辱公職人員立法:國安及社會穩定已獲有效保障](/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2017年,有食環署工會促就侮辱公職人員立法,亦有其他倡議促訂立辱警罪。公務員事務局本月回覆追問進展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表明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指政府已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已獲有效保障,現全力「拚經濟 、謀發展」。林琳在社交媒體回應稱,認同現時社會風氣已大為轉變,無迫切需求立法,相關決定可以理解。
林琳在回應中亦稱,應加強公務員與公眾培訓,雙方皆不應抱有「(公務員)逗呢份糧就應份」的心態,避免不健康的工作環境。她認為立法目的是希望公務員工作獲得社會接受,而非讓市民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