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問大家當今香港政治跟以往最大的不同是甚麼?大概不少人會說是社民連的組成和進軍立法會。
對不少年青人而言,社民連的冒起,使沉悶的議會政治變得活潑、有趣。猶記年初,替一經營餐廳的友人進行小維修 (酬勞是一頓飯) 。兩位兼職的年青小伙子,看著電視議會直播哈哈大笑,當時社民連的議員站著不知罵哪個官員。我好奇問,有甚麼好笑呀?答道:好好笑!好過癮呀!便轉頭回看螢幕繼續哈哈哈!縱使社民連未必能帶來很多實質改變,至少他們在代表小市民把對現有政治的不滿和政治無力感表達出來。
若從回歸整體地看,社民連的出現大概可視為香港政治的第二次「除魅」。第一次,可以03年71前後的鄭經翰和黃毓民為代表。那時兩位都是炙手可熱的電台主播,鄭更被譽為十點前特首。他們對政治事件的批判,對官員濫權無能的披露,大大地打擊董建華政府的民望,直接導致當年71五十萬市民上街。其深層結果,是把香港政府一直標榜的「行政主導」神話粉碎。讓小市民警覺這個社會的管治精英原來竟是一群庸才。
2009年3月28日晚上8時半,「地球一小時」開始,家中漆黑一片,不是因為我熄了燈,而是因為天黑之後我都沒有開燈。
「地球一小時」的官方口號:投地球一票,你的燈掣就是你的票……只要關燈一小時,就等於投地球一票。說得很有技巧,不是you're-either-with-us-or-against-us式的非黑即白。我沒有關燈,但也沒有開燈,我投了棄權票。當世界上四分一人口都沒有電力供應(諻論燈掣),代表整個地球起碼有四分之一的人都投了棄權票,因為他們只可以投棄權票。環保,的確是富人的玩意。
沒有人懷疑這個活動背後的真正意義,因為每個人都知道,每年熄燈一小時,節省的電力是如何的微不足道;每個人都知道,這個活動根本不是為了節省什麼能源,而是喚起所謂關注。
環保活動,政府樂此不疲,PR Agencies樂此不疲,大機構樂此不疲,公眾人士樂此不疲,傳媒樂此不疲,所有人都樂此不疲,因為每個人都想站在道德高地。環保,他們關注;Publicity,他們也關注。
「每個學生都能閃耀」!
在教師招聘網站,看到一所在天水圍的中學招聘廣告,希望應徵者能夠撰文一篇,題目是—「每個學生都能閃耀」!這個漂亮的題目滿有感動,想落筆抒發幾句,但如中文作文一貫作法,拿著題目應先作審題,但這個短短的題目該如何的定位呢?
「幼稚」?還是「無奚」?
兩個聯想起的詞語,在心中久久浮動不息,真不該如何從「幼稚」或「無奚」教育主義間作取捨。題目短短八字加一個莫名奇妙的標點,成了一個感嘆句式,先是這種感嘆已洋溢濫情的感覺,如果將這句子按劃面化,可以想像在草地上看著莘莘學子在豔陽上微笑奔跑著,揮灑的汗水在陽光下發出如寶石般的閃耀,很漂亮的畫面,可是最要命的是草地另一端,站著一群成年人含著淚眼,互握雙手擅抖著說:「每個學生都在閃耀啊!」,一聽不無毛骨聳然感,當中的諂情完完全全的蓋過了此良辰美景。理想中的教育工作者,該是成熟的知識份子,散發的應是知識份子獨有的傲骨與批判力,何時會成了一幫如斯濫情單純,自以為讓學生「閃耀」就是教育根本之輩?
背景 在金融危機下,企業裁員,企業說天經地義,但工人取賠償,卻遇諸多留難,方冬雷就是其中一名被港企裁減的僱員,他在一間深圳科技廠工作已有五年,盡心盡力,二月被炒,原本向公司索取五個月賠償,可是港企藉詞怪他協助管理層偷公司資產,故不依法賠償,結果他寫下遺書,憤而自焚。
今日(4月2日),各大報章均廣泛報導香港甲組足球聯賽疑出現假波的事件。事緣本地甲組一場愉園對屯門普高的賽事,屯門在最後七分鐘連輸四球,以1比5落敗。事後屯門一名球員張天德於網誌上直指,4名國援在比賽中放軟手腳,宣佈退隊(網誌)。
警殺尼人的報道看不下去。
儘管這裡已有近10篇文章談及,這篇周記始終不能隻字不提。撐不撐尼人(或推延至說成是露宿者),無關他們弱唔弱勢、是否邊緣、也無關種族;而是更基本的人類生存尊嚴被剝削、對人的基本關懷被無視、完全沒有同理心......警察那幾句廣東話,連我自己也聽不明白是什麼意思,看著螢幕裡精神比尼人Limbu更加不穩定更繃緊的警員(他以Limbu為圓心踏步半繞著),還怒喊「唔好逼我」,究竟是誰逼迫著誰,只希望影片快點完結的當刻就聽到兩下在電影裡聽過的槍聲,對,那種場景,我只能說我只在電影看過,警員會不會因為自己「單咇」就能「維護法紀」而有點點英雄感?
我毛管直豎。
編按:這邊廂,關於「港警殺尼泊爾露宿者事件」,本地評論文字不多;那邊廂死者的兄長已抵港,妻兒其後也會到來。本地少數族群已聚合運動,更有示威行動,為死者討回公道。有見及此,《中大學生報》原訂四月出版的四篇相關文稿—現率先於獨立媒體發佈,期望可以在中文世界促進討論,啟動社會進行自我反思。
文:周思中
2007 年,特首委任由二人組成的調查委員會,就政府高官干預香港教育學院學術自由指控一事作出聆訊,經3 個月的聆訊後,調查委員會於是年6月發表調查結果。
先是司法覆核避重就輕,復又厚顏自鳴得意
報告書發表後不久,教育局長孫明揚就報告書提出司法覆核。當初特首委任委員會調查,是要化解社會要求立法會展開獨立聆訊的壓力;調查報告發表後,又由局長提出司法覆核,當時不少論者都不值政府這種「輸打贏要」的伎倆。再細心看看其選擇的重點,我們不得不驚嘆這確是政府一記「輸打贏要」的絕招!
孫局長要求司法覆核的重點,只在澄清報告書中有關羅太兩次直接斥責葉建源這行為的判斷(即「帶有恐嚇和報復的意味……委員會絕不贊同這行為」)是否能引伸到一個普遍原則,致使日後高官不得私下面對面地批評學者的意見。至於更關鍵的、帶有更明顯威嚇意味的另一項不當行為──羅太不止一次致電葉的上司(教院校長莫禮時),要求約束葉先生及鄭燕祥教授這部分,則不在要求覆核的範圍內。政府在申請司法覆核時,把範圍局限於兩項行為的其中一項,明顯地是要通過本來是嚴肅的法律程序來玩「輸打贏要」的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