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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奪公民廣場】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改判囚6至8月

(獨媒特約報導)高等法院上訴庭裁決,926重奪公民廣場案中,律政司上訴得直,羅冠聰被判監禁8個月,黃之鋒被判監禁6個月,周永康被判監禁7個月。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判決是考慮了個人情況、犯案動機及阻嚇「假借非暴力集會之名行使暴力之實」等各方面而作出適當判決。

三人得悉判決後表現平靜。周永康父母在旁聽席上,聞判決後傷心落淚。審訊完結後,旁聽席有支持者高叫「香港人加油,唔好放棄」。

判詞:社會瀰漫歪風 判決主要為殺一儆百

上訴庭今日下午頒佈長達64頁的判案書,多處強調法律的重要性和公民行使權力的正當性。判決書第4段指出「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仕,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判決書又指這些人的想法是「傲慢和自以為是」,否定了公民抗命的價值。

判決書第134段又指出,是次案件的判決是以「殺一儆百」作為主要目的,「判決主要考慮是要懲罰那些干犯涉案罪行的人,以儆效尤,並阻嚇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有樣學樣來破壞擾亂公共秩序」。

【重奪公民廣場】支持者送別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 高呼「希望在於人民」

(獨媒特約報導)重奪公民廣場案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將於下午2時半頒佈裁決。

三名被告在開庭前見傳媒,羅冠聰指,他們對判決都非常悲觀,很大機會即時入獄,而且刑期不短。羅指重奪公民廣場是雨傘運動的開端,是和平、非暴力的佔領運動重要一部份,但現時所有參與者遭抹黑是暴徒。他問,「但各位,你會唔會為了參與雨傘運動而後悔?會唔會為了重奪公民廣場,爭取真普選而後悔?」眾人回應「不會」。

羅冠聰有人想指雨傘運動是錯誤,他肯定地說,「無論今日結果係點,我們的內心都是自由的,我們做的所有事情,都對得住相信的公義、價值」。他們面對所有清算、司法暴力都會坦然面對,無愧於心。

黃之鋒亦指無悔參與傘運,對於能在重奪公民廣場及佔領運動中委身,感到非常榮幸。黃指,香港民主運動步入威權體制的挑戰,當獄中的年輕人都未放棄,呼籲大家在監獄外,更加沒任可理由放棄。他希望大家「做埋我哋三個嗰份」,亦要關注其他寂寂無名的抗爭者,及未來一波又一波的政治清算。「下年我們出來的時候,我希望見到唔放棄的香港,唔放棄的香港人。這是我入獄前最後的心願。大家頂住,唔好放棄!」

我對香港從未曾像今天如此樂觀

題為編輯所擬。

928後,我對香港從未曾像今天如此樂觀。

我對監獄沒有幻想。一個人如果沒有準備好,沒有群眾的精神支援,坐監這樣的環境,再加久而久之,一定會磨滅一個人的性格、性情和意志。如果我有神力,一定讓13子立即脫離監獄。但我們沒有這樣的選擇。

由於別無選擇,我們往客觀處看。正如某位平常批評和譏諷「左翼」的教授今天說:一次過把那麼多年輕人投進監獄,總有幾個變得更強。對於我來說,意義就是香港「從此」有了政治犯。

其實歷史上香港有過很多政治犯!我們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才能說出:「何罪之有」這四個鏗鏘大字。今日,13位年輕人入獄,我們心裡面同樣是說:「何罪之有!」

以前的政治犯,我們沒有個人的聯繫。無論政見異同,其實只是認知上的「一個香港政治犯」。但這13個人,是為了我們當今政治而入獄的人。這不再是一件單純認知的事,而是我們同一個世代的事。對於香港一代人,或認同這一代人議程的人來說,就是「我們從此」有了政治犯!這是香港自主的重要一步!

寫信

不少朋友說,想寫信給被囚禁的朋友們,現在,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提供信箱以收集各位的信件,然後我們會再替大家把信寄給十三位戰友。

由於監獄對書信有嚴格規定,僅列出注意事項如下。

如有錯漏/更正/更新,請不吝賜教。

內容來自網上,及請教相關人士。

【一般處理程序】

1. 寄往懲教所給在囚人士的信件,會被懲教署職員拆開檢查
2. 在確定封信無違禁物後,職員會收起封信,不會給在囚者,只會交信紙部份給他
3. 原因是,怕有人將違禁物收藏在郵票與信封之間
4. 如果在囚者想要取回信封,必須提出合理理由
5. 例如,想要個回郵地址,方可向獄方提出申請
6. 即使成功取回,郵票會被撕走
7. 所以,如須附上「回郵地址」,請「寫在信紙頁」上

【寫信時請注意】

1. 「一定要」在「信封面」及「每一頁信」寫上在囚者的「在囚編號*」

2. 因部份懲教所人數逾千,有機會有同名同姓者,所以「必須」寫「在囚編號」,否則朋友很可能沒法收到信

3. 由於職員收起了信封,所以「一定要」在「每一頁」信寫上「在囚編號」,萬一散佚了都可尋回

4. 「並非」必須使用白色信封或信紙,但信封或信紙上,「絕對不能」貼上任何貼紙。否則封信會一個個窿,因為貼紙會被職員剪去(理由同上)

與傳真社商榷「林子健安全離開」的標題

題為編輯所擬。

雖然,FactWire十分有heart,可是,在起題和視覺分析上,實在不夠敏感。

標題本身,就已經是一個好大、好biased的claim:

「閉路電視證林子健安全離開砵蘭街,未見有人被擄走」。

1. 「證」字:預設了CCTV可以「證實」真相。鏡頭可以frame真相,是media studies的基本常識吧。何況內文自己都說了,有50米沒拍到。這樣寫,不覺沒問題?

2. 「林子健安全離開」:一,是預設了所有片都真的是「林子健」,沒有提及其外形上的轉變;二,說人家「安全離開」,即跟林子健自己的陳述相反,即記者自己已經做了審判。這句話的潛台詞是:我記者看過CCTV,看見你安全離開。

但其實,記者後來也有寫,認為「林子健是同一人」,只是記者自己反覆看片分析的judgement。記者未免對自己的雙眼太有信心。難道,傾向支持「頂包論」的人,都是妄想症?不要侮辱他人。我不完全肯定是兩個人,但我也不肯定是同一人。如果不是100%,不應該這樣寫。如果是個人吹水分析,我可以接受這種武斷。但對FactWire,我有更高的期望。

3. 「未見有人被擄走」,又是預設了記者已透過片段獲得「真相」。邊個人「未見」?就是記者找到不足100%的片段,自行看了片、相信自己的個人close reading而去否定林子健自己的陳述。

重奪公民廣場參與者:三個被告為我們承受了一切

Horace

(獨媒特約報導)昨晚在公民廣場外的集會,除了是聲援周二被判囚的13名反東北示威者,也是支持今日很大可能同樣判囚的羅冠聰、黃之鋒和周永康。

3人因重奪公民廣場案,去年分別被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律政司上訴要求加刑,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2時半宣判。集會彷如一場餞行禮,為了他們,也為了未來更多將被奪去自由的抗爭者。

2014年9月26日闖入公民廣場的行動,掀起雨傘運動的序幕。當日在前線參與的學生,今日退下火線,但仍深受這個結果打擊。

「其實,那3個被告承擔了一切。」Horace當時剛入讀中大,參與罷課委員會,9月26日在廣場外擔當後勤支援。他覺得,3人代當天現場所有人承擔了所有法律責任。

時任中大學生會成員的Jack,則有一同衝入廣場,留守至被捕,但未有被起訴。「如果我當日拎咪講一兩句,或者大聲叫人入嚟,可能我都俾人告」,命運只差一線,「他們為我們承受了很多」。

黃台仰:點樣打壓都好,不會令年青人不愛這片土地

(獨媒特約報導)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參與聲援東北案被捕者的集會,他表示在這事件中,不論哪一個派別都絕對需要支持抗爭者,即使政治立場、抗爭路線有分歧,「無可否認的是,他們是因為熱愛香港、希望守護香港而付出,而且被政權打壓」。他指,雖然做不到甚麼,但希望站出來表態支持他們。

黃台仰坦言,這一個星期發生眾多事件,由林子健事件,到重奪公民廣場案覆核刑期即將判決,都令他的心情很抑鬱,「即使過去一直知道香港正在惡化,但沒想過惡化的速度,是可以在一星期內,突然咁快,突然咁劇烈,是有點招架不住。」

有旺角騷亂案在身的黃台仰,很大機會面對數以年計的監禁。他說近日見到法庭「完完全全淪為打壓工具」,即使判了刑,如果律政司覺得太輕,也可上訴再重判,令他感到絕望。他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他原本期望相對公正,「我本來覺得可能還有一絲空間,法官、陪審團有機會明白我們的動機和理念。但見到昨日的案件,就算咁好彩俾我遇到賠審團和法官明白,律政司再上訴,最後都係困得幾耐得幾耐。」

坪輋村民財哥:要判監不如判我,唔應該咁對啲後生仔

(獨媒特約報導)在公民廣場外聲援東北案被告的集會,坪輋村民張貴財獨自站在遠離大台的一角,神色凝重。

坪輋原本屬新界東北發展範圍,於2015年被剔除。財哥說,13名示威者被判監,他感到很傷心。「香港愈來愈變得......我們不知道如何再形容香港。好像不會再得到我們自由的空氣。」在他眼中,政權的白色恐怖,比起肢體抗爭恐怖萬倍,「政府唔聽我哋講,我哋用文字、聲音,都不能阻止政府做不公義的事情,我唯有用肢體抗議,但現在這樣打壓我們,我相信阻嚇了很多人。今日見到咁多人喺度(參與集會),我都......」他低著頭,聲音愈壓愈低,「個心都......都仍然好痛。」

在案發當日2014年6月13日,財哥其實比13人更早被捕。他在下午爬上立法會外的簷蓬,掛起標語要求撤回計劃,最後被判罰款1,000元。說到此,財哥心情更沉重。「要判(監)嘅,不如判我啦,我唔希望啲後生仔承受。唔應該咁對佢哋,真係唔應該。」

他相信這不再只是東北的問題,而是整個政治氣候完全扭曲,抗爭者也不是只為東北而抗爭,而是為了自己的前路、為了下一代,他相信在獄中的他們也是這樣想。

財哥強調,新界東北關係香港的未來,「發展新界東北,絕對、絕對不是為了基層利益,有很多政治因素在裡面。」

維權人士吳淦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郭家麒抗議審訊不公

(獨媒特約報導)內地維權人士、「709大抓捕」中第一名被捕者吳淦,本月14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罪,審訊閉門進行,即日完成,擇期宣判。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今午到中聯辦門外請願,要求立即釋放吳淦。

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的吳淦,多年來積極參與內地維權行動,於2015年聲援「樂平冤案」的受害人時被捕,成為「709大抓捕」中第一名被捕人士。內地維權律師指出,吳淦在被押期間一直態度強硬,包括拒絕官方指派律師和上央視認罪。郭家麒形容吳是值得敬重的人,「吳淦作為一位草根階層,一直為本來同自己無關,只為控訴社會不公,而進行和平、理性的維權行動。」

郭家麒又以「莫須有」形容控罪,指出吳淦的維權行動無罪。郭指出案件審訊過程封閉,曾到法庭門外的聲援者悉數被拘禁,外國記者被拒絕採訪,連吳淦的父親也被軟禁於福建。郭直斥審訊只是「做場戲」,「所有(程序)都係假,吳淦的刑罰是由中央政府決定。」

港九拯溺員工會刪會員資格  郭紹傑指已被滲透  工會發言人:如果赤化都係正常

(獨媒特約報導)港九拯溺員工會日前發出聲明,指郭紹傑任工會理事期間「在領取工傷病假下,高調參與社會運動,違反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原則及誠信,引起大部份會員不滿,及至影響救生員行業聲譽」,決定永久删除其會員資格。郭紹傑對工會做法感到憤怒,又指工會多年來的理事人數均有不足的情況,但在上屆工會理事選舉時卻突然「多過籠」。他指有新民黨等建制政黨成員帶同多人滲透到工會內,亦有激進本土派成員參選理事。「搞成咁,赤化已經無可避免。」

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言人胡啟榮回應獨媒查詢時稱,工會一直致力為救生員爭取權益,方向從來沒有改變。他重申救生員是公務員團體,應該嚴守政治中立,不應偏坦任何一方:「我哋如果赤化都正常呀,如果偏向反對派先奇怪。」他更稱,工會過往予人感覺是「太黃絲」,令公眾對救生員的印象不太好。

斥工會沒按正常程序討論

港九拯溺員工會的理事每兩年進行改選,郭紹傑在去年曾競選連任,但最後落敗。他斥道,工會在永久刪除其會籍上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工會主席黎炳坤當時正值外遊未獲悉事件。他更透露,工會組織主任鍾衛文曾稱內部從未開會討論,批評工會是違反會章:「咁大既決定係咪應該要開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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