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案的裁決廣受世界各國關注,因為是超過半世紀以來,香港首次有傳媒機構被控告「煽動罪」而受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充當「反駁隊」,批評香港人「記性好短」,指在1998年曾有報章專欄刊登一系列辱罵法官的文章,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他稱兩件事「一樣」,當時卻無港人或外國政客聲言香港言論自由收窄。他又指裁決「完全無,睇唔到有」收窄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若有人卻步不寫是「自然反應」,但「我個專欄就日日寫政治嘅」。
湯家驊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他可以理解社會上有人因為案件而卻步不寫評論,並以酒後駕駛舉例,稱「雖然法例話飲半杯酒可以嘅,但有無人飲?無嘅,一係唔飲,一係唔揸」,他稱有人卻步是「社會自然反應,我唔覺有咩唔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