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秀珠
房委會在七月十五日聲稱公屋租戶收入上漲,必須「依法」加租4.68%。在公屋居民強烈反對下,事件終以免租一個月的形式加以緩解,可是不少傳媒對此似乎大不高興,急急找來學者指責政府把資源向公屋傾斜,揪出三兩個號稱「夾心階層」的私人樓租戶大叫不公平,最後來個「不加租等如破壞規矩」的標題一錘定音——言下之意,住公屋的膽敢不同意加租,彷彿就是輸打贏要,貪得無厭,浪費公帑的社會寄生蟲。
相比之下居屋(準)居民就是廣受同情的一群。自從以天匯為首的一堆天值豪宅推高樓市,輿論紛紛要求政府復建居屋,曾蔭權今年施政報告勢將重彈此調。居屋市價一升,傳媒又馬上擔心小市民無力置業上車。究其原因,在於居屋是居民真金白銀買下的,誰也不欠誰;公屋卻是「福利」,吃政府的住政府的就別擺架子要求多多。
親生仔變債仔 政府抽乾房委會
「公屋是福利」乃常識,這個常識卻不符事實。興建公屋不一定蝕本,在2004至2006年,房委會甚至因公屋業務賺取合共十億進帳,賺錢以億計還稱之曰「福利」,未免可笑。
當然,做生意總有賺有蝕,公屋這盤生意也一樣,2007至2009年的赤字確實不小,可是政府有沒有因此花費公帑?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