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www.chufengdog.com )
文:Roni
訓犬與動保的關係,這道話題,要是討論起來,甚難下筆,糾結之處在於:訓犬——狗通過重複性訓練過程,改變天性,達到訓犬師或養主(人類)的期望結果,實以人為本的思想。與動保提倡的基本理念「動物為本」背道而馳,要是所有訓犬的行為,從動保的論述下,嚴苛地被邊緣化為錯誤、罪大惡極行徑的話,恐怕動保運動必定寸步難進,而倡議動物平權的人則自居道德高地,實必開罪香港動物養主,人人成為「道德塔里班」。
然而,訓犬與動保,真的無可避免地永遠對立嗎?
早前,一名訓犬師何斐然先生於公開示範中,拳打腳踢一隻受訓中的狗隻,遭強烈遣責。明顯地,對狗或任何動物行使暴力,令其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傷害動物,在情在理是不可接受的。這種表演式的訓犬行為,目的在於訓練犬隻服從或攻擊,與警犬無異淪為戰鬥工具,訓練過程非常殘忍、目的也有違公義(儘管該狗被宣稱有攻擊習慣)。再學術一點來説,是階級性的物種欺壓,完全妄顧狗的安危。我們固然可以振振有詞、口誅筆伐施虐者,但長遠來說,動保運動背後所爭取的,理應是取締打著訓犬旗號為名、虐待為實的傳統訓犬文化,並聚焦運動方向,而非將事件單單歸納為個別的虐待動物案件處理。儘管,訓犬與動保關係千絲萬絲,至少,我們必先讓文明推倒這門行業、讓文明先解放受虐動物,同時構成,運動起點和基礎共識,而絕非作為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