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又寫,看不見又看得見,這二十二小時,對於「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我發覺我們好像真的一無所有,除了還有一雙堅持透過書寫發出這八個音節的手。
這二十二小時,陰晴不定,卻是風雨有時。下午很熱,但晴朗打燈,立法會外我們的「書寫」可以盡情鋪張地上乾爽展覽;踏入子夜最後一個22分鐘,啤酒罐、盛墨汁的小銀碟、大鼓、鐵欄,在漸大漸大的雨幕下,我們敲打出清醒的「異議聲音」。幪著眼,不要當我傻,我們還可以聽,可以寫,可以敲擊;雨水打在墨汁混和了從銀碟濺出,我看不見,但知道拿著碟敲打的滿手是墨,突然心裡一陣憤怒: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呢!
這樣子書寫,的確很累,筆劃重複又重複,很容易麻木欲睡;要堅持下去,除了意志力,方法是對每一個要寫的字重拾一種應有的敏感。寫著「港人治港」的「港」字,就很懷疑管治著香港的那個「香港人」曾蔭權,代表了哪一些香港人,建設著誰的香港?到要書寫「高度自治」的「高」字,更不忿,香港根本是「高官統治」,最可怕那是一班連喊句口號都甩錨的高官,在2010年的政治舞台上,假扮著一班民主常識白痴。
對書寫有感覺了,然後思考形式,例如一個「高」字如何寫出一種憤怒,對出賣港人民主的高官的憤怒?又例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治」字,到了政改爛方案的卷頁中,卻代表要「起錨」一種畸型和虛僞的民主政治,這又要如何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