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立法議員(吳國昌)
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市民的歸屬感已顯著加強,而澳門整體經濟在中央政府政策支持下亦大有發展。可是,由於政制不民主,本應可透過選舉權利促使當權者負責的絕大部分澳門永久性居民當面對不公平不合理的施政時,都深感無奈。
由於行政長官不是由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出來,立法會議員不是全部由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選舉出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不能以基本法確保的選舉權有效促使當權者負責。於是,賤價批地、工程超支、生活環境遭破壞而高官完全逃避問責等現象層出不窮,而行政長官及各級官員仍是「好官我自為之」,終導致官商勾結的猖狂而形成民憤,亦暴露出嚴重的利益輸送問題。
並非由直選產生的政府領導人以及大多數不是由直選產生的議會,一度以為可以罔顧民意強行通過容極具爭議性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離職保障》法案,惹起公眾對高官貪財、特首迴避刑責的強烈不滿。今年五月,終於要在公民一再上街抗爭之下才撒回法案。這正是代議機制失效,必須公民直接行動補救的典型例子。政制若不及時改進,社會實難以安定。
建立民主政制,是抑制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真正體現永久性居民政治權利,真正體現「澳人治澳」的良方,同時亦是順應社會發展,以公平競爭取代權貴提攜、任人唯親、裙帶關係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