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週末(1月2日),我出席了一個由國際記聯和香港記協聯合主辦,有關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研討會,與香港版權大聯盟的發言人和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區總裁在一起,探討了立法會當前的僵局。會中我提出了五個精心挑選的問題,這些問題不但值得我們反思,還有可能為議員和網民團體提供不少新的論據。
這五個問題亦可以把我們近日逐漸離題的辯論帶回來。我們現今的辯論不是關於版權保護的重要性,亦不是關於香港有沒有急切需要去修改版權法例,更不是關於我們應否打擊盜版。對許多人來說,包括本人在內,三個答案都是肯定的。因此,無論我們再討論多久,答案都是一樣,和版權商其實沒有多大的分歧。
我們需要辯論的議題其實很簡單:當新版權法例大量擴增範疇,以涵蓋將來會出現的所有技術模式時,我們應不應在這個制度裡,提供相應的版權豁免以作平衡呢?就算網民和網絡中介平台認同版權保護和打擊盜版的重要性,以及香港修改法例的急切需要,我們仍須討論這個關鍵議題。
為了讓我們對這個議題可以進行更深入的探討,明白版權法例為什麼應該加入相應的豁免以作平衡,我在上週末的研討會上提出了以下五個精心挑選的問題。
既然擴張版權豁免是大勢所趨,香港的情況與外國又有何不同呢?
第一,世界各國已因應互聯網帶來的轉變和網民的需要,積極地對版權制度作出調校,為什麼香港不應效法其他國家作出同樣劇烈的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