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柏齊
政府山上的舊政府總部建築羣是香港人的文化遺產,自從兩年半前特區政府採納民間意見,決定完整保留舊政府總部西座以來,民間一直有強烈聲音要求拆除圍欄,使古蹟回復過去向公眾開放的原狀,但政府至今未有積極回應。
鑑於政府已決定將建築羣交由律政部門使用,律政司在今年3月建築署向古物諮詢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拒絕拆除圍欄〈註〉,並以安全為由繼續鎖閉政府山。我們對律政司的決定深感遺憾,認為此舉違反公眾期望和國際義務:
一、社會大眾支持保育政府山的基礎,是容許公眾享有使用權,而非將政府山變成少數權貴官員的私人樂園。政府山上的聖若翰座堂,法國傳道會大樓等古蹟,早已是市民和遊客到訪的重要地標,現行安排禁止公眾穿越舊政府總部建築羣,是嚴重削弱公眾使用權。
二、根據《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重要問題闡述第4.1.2條,「文物古迹除只供科学研究和出于保护要求不宜开放的以外,原则上都应当是开放的和公益型的。其利用的功能和开放的程度,要以文物古迹不受损伤,公众安全不受危害为前提。」按此準則,1997年後加建的圍欄是把古蹟向公眾開放的障礙,並無存在價值。
三、政府委託顧問進行的文物影響評估報告,清楚表明1997年後在舊政府總部建築羣加建的圍欄應該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