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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誠邀出席四月一日作者、讀者大會

一直以來,「香港獨立媒體網」都是以理念先行,一邊走一邊組織化,隨著科技的走向「摸著石頭過河」,希望建立一個既能推進社運,又盡可能開放的平台。當然,也有批評說這種自由開放沒有平衡互聯網上強弱聲音(如性別)的不對等,是虛假的自由,甚至有一些朋友因此而離開。

有關獨媒編輯方針與言論自由的檢討,在上述質問中進行會更深入和有建設性。然而,慚愧地,這次召開社群大會檢討,卻是因為官司纏身,高登vs東方誹謗案案例確立後的反應。不過,我們仍希望四月一日的大會,除了在法律框架下,討論網站定位和言論管理機制外,也能更深入思考獨媒在抗衡主流、建制右翼民粹政治和維護言論自由的角色。

高登案例

二月廿五日,高等法院就《東方日報》入稟控告「香港高登討論區」誹謗一案作出判決,裁定「高登」作為「次分發人」(Secondary distributor),只要於合理時間內移除問題文章,即可免除誹謗責任。在三次誹謗指控裡,有兩宗「高登」在收到投訴後三個工作日內移除了文章,被視為「合理時間」,另外一次,在投訴後八個月才抽起文章,被判罰十萬元作為誹謗賠償。

Richard Falk是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國際法律米爾班克名譽教授和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全球及國際研究傑出客座教授,著作包括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Third World: Reshaping Justice (Routledge, 2008)。本文原文為英文,載於半島電視英文網站,由ahchoii翻譯。原文見http://english.aljazeera.net/indepth/opinion/2011/03/201131691422585897....

在對廣島和長崎投下原子彈後,曾經有一段短暫的時期,西方(尤其是美國)以為是美國的高科技加上驍勇善戰讓它打敗日本,令西方得以避免在日本國土上進行長時間的血腥戰爭。

這個有關廣島和長崎遭毁滅性政擊的官方故事一直受到無數有名的歷史學家挑戰。他們指出,在美國投下原子彈前,日本已向盟國表明準備投降。美國政府仍決定投下原子彈,是因為它要向蘇聯宣示它擁有超級武器,同時它相信在日本投下原子彈,有助美國建立在太平洋區的絶對優勢,令它無需在區內跟蘇聯分享勢力。


圖:The Holocaust Memorial,by Peter Eisenman, 紀念二戰時期被納粹種族清洗掉的數以萬計猶太人。作品位於柏林市正中央,貝蘭登堡門之南

有一些說話,被亂用得多,就會失效,即使它在法律或社會的理解裡,確實佔有正規的位置,但正因這樣,它所壓抑的不滿,也會轉化為其他能量。

「歧視」就是這樣一個詞語。

偏偏「歧視」這個詞語卻強烈牽涉到如何判斷社會公平的問題,最近又經常聽到,故不得不談談。

這樣說大家可能覺得抽象,那就讓我具體一點吧。

「我無歧視你」

當你指別人歧視你時,往往都會獲得這樣的回應。究其因不過有二:
一)你隨意將所有對你不好的事都說作「歧視」
二)對相同/不同的判斷有分歧
以下試詳述之:

「歧視」=「你對我不好」?

換句話說,用錯詞語,或故意用錯詞語。

檢視較大的地圖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最近元朗錦繡花園裡的美食廣場遭管理公司提前解約,並傳言會改租給連鎖飲食集團大家樂。元朗錦繡花園是一個私人屋苑,但由於孤處米埔,自成社區,一旦美食廣場若被連鎖快餐獨佔,居民如果不外出上水或元朗的話,便要「焗住食」。美食廣場內的食店,最短的都已經營了六七年,最長的甚至在錦繡花園「開村」(約三十年前)時已存在了,和居民的關係亦早已超越了純粹消費者和商戶的關係。因此很多居民都反對清拆舊美食廣場,一班熱心的錦繡居民在facebook成立了關注組並號召居民反對。按道理,錦繡花園的居民也是業主們,也應該可以透過法團阻止。然而,因為錦繡花園的特色,他們無法組成一個有效的法團。當然,問題的根源,也就是常見於香港,地產商及發展商對於業主的永恆剝削。

這次的大家樂事件,要從理解錦繡花園的特色開始。錦繡花園是一座座的私人房屋,業主雖然擁有整楝房屋,但當業主一踏出家門,就已經是大業主的土地,大業主擁有的土地,包括商場、花園及所有私人道路,共佔52%業權。因為是獨立屋的關係,他們也不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9條下「不可分割份數」的定義,因此錦繡花園至今沒有正式的法團。只有一個沒有法定權力的次組織,由每條路選出一位代表組成。實際上,大業主基本掌握所有錦繡花園業主的「生殺大權」。大業主有權任命管理公司,訂定管理費,並向所有獨立屋業主收取管理費,而擁有52%業權的大業主卻不需要繳付,管理費的名義,當然維修道路、保安及公共設施,實際上自是收取「二次租金」,小業主只能任其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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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抗命不是問題,靜坐抗議也不是問題,但要抗命也得先知道法律是如何的才能抗。以下會談及香港的遊行法律。

1. 偽通知制

在香港要舉行集會要七日事先通知警方,而名義上遊行也行通知制,但事實上還要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變相就是牌照制(即要警方批准才能遊行)。而且公安條例第17A條寫明,不事先通知就是犯法(非法集會Unauthorized assembly),更可以用六七暴動時代遺留下來的嚴重級數判刑(最高五年) ,但現實上自97後唯一一次非法集會判刑(05年的長毛案) 的刑罰是罰款HK$500。

南丫島:明日的大浪西灣?

圖:索罟灣海港

一個「發展」規模更大,涉及利益更多的計劃,將會在南丫島南啟動。相比起大浪西灣,大浪西灣因為位處西貢及麥理浩徑,無疑是更為知名,比生態價值,則南丫島南或勝一籌,這處有稀有品種盧文氏樹鞋,海龜也會來南丫島的深灣生蛋。然大浪西灣的「發展」,只是小商人魯連城希望建一座私人別墅,而南丫島南,則是一個有遊艇會、酒店、住宅、避風塘等龐大利益的鴻圖大計,背後的財團,除了「南丫島島主」李建強外,更是國內最具規模的開發商雅居樂集團。

這個由本地發展商建旺集團雅居樂集團合作的項目,計劃最快於三月底提交上城規會。這個計劃去年曾提交予經濟機遇發展處,但因為發展規模過大,對環境影響太大被否決。在修改計劃後,兩集團合組,負責此項目的博寮港公司,打算再次闖關。

政府派錢六千元,掀起香港一陣仇視新移民的惡浪,把香港社會撕裂。

一項表面看起來至少有所謂”抒緩民困”作用的措施,竟然得出比財困還要負面的影響,很多人大惑不解。但其實,這場使很多人對香港社會危機如夢初醒的震動,比起攔路示威,更能顯示香港所接近的”臨界點”狀態。不過,它的徴兆,其實早已寫在牆上。

2008 年環球大股災,財困問題並非香港獨有。但你環顧全世界,能數得出有多少個成熟的經濟體系,會採取打開庫房向國民派錢的方法來抒解人民經濟困境?再往上追溯歷史和翻查教科書,又有哪一個當代工業社會的經濟學家,哪一本社會福利專業的學術著作,提出過人人平均派錢作為福利改革的手段?

顯然,平均向國民派錢的政策,既無學理根據,也缺乏往蹟經驗,是典型的愚民反智瞎指揮的結果。與其說它是一種福利改革的措施,倒不如說是一種為了掩飾官僚不學無術,缺乏承擔,迴避面對千瘡百孔的經濟社會結構性矛盾,以飲鸩止渴的方式耍弄的低級民粹主義技倆。

在香港人極目所望,亦只有澳門這幾年才有派錢這種做法,香港人亦曾經隔岸訕笑,作為彼岸官僚體系無能低效的象徴。只是想不到,當日曾經尚且維護著港人自尊自信的界線,這麼就輕輕地被打破。

香港的沉淪,真的可說低處未算低。

狗評地產黨

每天走過橋底,都不禁往花圃裏望,看看那幾頭小貓還安在否。牠們還是掌心大時已在那裏生活,不識世途險惡,老蹲在路旁當眼處看人家來來往往;然而自從其中一頭被人虐打致死後,剩下的三頭再也不現身了,只躲在草叢裏,有人餵食時方探頭出來。我跟義工說,要向區議員反映一下,她告訴我:有人向區議員投訴流浪貓,區議員還打過電話要漁護署放捕貓籠呢。

虐貓、捉貓……你以為上述地區,是龍蛇混雜之地如深水埗,或悲情城市如天水圍?不,那裏是地產節目中成交量必然上榜的老牌中產屋苑。一位曾於另一同類屋苑做了多年區議員的朋友說過: 「你以為住××花園的就是中產階級,就是斯文人?他們要投訴就衝進議員辦公室,粗口爛舌得恐怖!」

據說,支撐起一個社會的,不是為數甚少的超級富豪,而是中產階級,因為他有專業知識,能消費,也追求文化生活。正如周星馳《功夫》裏的楊過小龍女說: 「如果他努力讀書,將來不是醫生,就是律師。」「中產階級」之所以會成為一般父母對子女的期望,不外乎因為他們「無憂米」,能應付基本生活開支之餘,尚有餘錢去旅行,喝喝紅酒,聽聽歌劇;而之所以能過上這種生活,縱然也有社會因素,但亦靠個人努力讀書、工作,考取專業資格,在專業中作出貢獻。也就是說,中產階級的財富畢竟是從正途而來;一聲「陳醫生」、「黃律師」,不但代表房子汽車,也是社會對專業人士和中產階級的尊重和羨慕。

預算案派錢,激起千重浪,有人發起Facebook群組,開宗明義反對新移民未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時就可「撳錢」,亦有人付諸行動,組成「香港本土力量」,約10名成員當日戴上口罩,高舉「新移民 六千應無份」的橫額參加遊行。信報轉載其Facebook專頁列出的八點

1. 右翼是逼出來 好似福利主義令人濫用綜援
2. 本土主義 = 對香港的保護 = 不願俾錢新移民
3. 連自己人都幫唔掂, 又點理外人?
4. 新移民為何不爭取選舉權利?
5. 新移民根不在香港 不願/没有理由為港爭取公義
6. 本土保育/派錢並非左派
7. 97年没有與香港人共渡時難
8. 香港政治光譜中缺乏反共民主右派

編輯室週記:面對國家機器

站在德輔道中的十字路口,看著一排警察從雪廠街迎面衝過來,剎那間只感到一片愕然。在場的示威者大概都有被抬離場的心理準備,但相信不會想到這麼快(當時佔據了路口還不到20分鐘),而且竟以這種完全不必要的衝擊揭開序幕。不錯,是衝擊。相對於過往示威者只是嘗試跨過鐵馬或移開鐵馬,那種被官方論述和主流媒體繪聲繪影小題大做的「衝擊」,這次絕對是名副其實童叟無欺的衝擊,不必加引號。我們沒有鐵馬也沒有任何障礙物,要扯散脆弱的人鏈用手拉開已經足夠,毫無必要採用這種雷霆手段。是覺得被耍了,所以報復?還是刻意的震懾,警告我們不要再嘗試這種會打亂警方部署,隨時轉移陣地的堵路行動?他們大聲呼喝,踏步撞向示威者的人鏈,前方的朋友應聲倒地,我急忙上前攔阻。倒在地上糾纏其間,眼前一米處忽然有液體撲面射來,正中前額濺入雙眼和鼻。直至被同伴拖離火線後,我才真正感覺到雙眼劇痛和呼吸困難。再睜開眼的時候,已是在救護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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