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今年7月,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後,「改革」突然成為熱門關鍵詞,今年的《施政報告》亦以「齊改革」為主題。那麼香港政府的「改革」為何?行政長官李家超稱,早於兩年參選時已提出「有變革精神」及「革新」,上任以來亦一直按其改革理念進行。
李家超今日發表第三份《施政報告》,在開首便回應國家「改革」呼聲。他指兩年多參選時,便已在政綱提出「我們必須有變革精神」、「要進一步革新」,並「以結果為目標」及訂立績效指標改革政府文化。李家超稱,其推出的革新措施包括成立關愛隊、推出「提前上樓計劃」等。
演辭中,李家超提及的體系改革理念為「體系中欠缺但有需要建立的,要建立;有嚴重缺失的,要撥亂反正;有瓶頸、短板或阻礙的,要突破瓶頸、清除障礙;有需要鞏固的,要強化和完善。」他指改革過程中判斷「哪些要由零建立,哪些要動手術撥亂反正,哪些要固本培元」,改革時「注重系統觀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當前和長遠、宏觀和微觀等的關係」。
【獨媒報導】2020年審計署報告,指體育總會管治混亂,選拔方法不公。近日亦出現前港隊泳手方力申旗下的優異泳手被游泳總會拒絕參賽。盛傳今年《施政報告》將推出「體育爭議仲裁機制」,由律政司負責,提供第三方機制處理運動相關爭議。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今早在電台節目指,本港現時各大體育總會的機制「唔透明、唔一致、唔客觀」,不少運動員面對不公卻投訴無門,認為政府應「不容遲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同表支持,指選拔「係咪完全公平呢?呢個就見人見智啦,其實都有改善進步嘅空間。」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曾於今年5月,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及將設立仲裁機制,協助業界解決爭議。消息指《施政報告》將推出「體育爭議仲裁機制」,由律政司負責處理,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亦會參與其中。
香港體育學院副主席、民建聯鄭泳舜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他指除了總會和運動員就出賽資格有爭議外,業界亦會就賽事轉播、贊助、門票、知識產權等出現糾紛。鄭泳舜又指,各體育總會亦可「自我完善」,列明選拔標準,指現時每間總會的出賽資格標準不一:「係咪完全公平呢?呢個就見人見智啦,其實都有改善進步嘅空間。」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6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但因民主派議員抗議,林鄭最終改以視像直播宣讀報告,提出的措施包括推動「明日大嶼」、增建過渡性房屋、清拆茶果嶺村等。
同晚,時任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再次遇襲,需即時送院。這是反修例運動爆發以來,岑第二次在街上遭襲擊,民主派促警方放下立場認真調查。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獨媒報導)由全球近百個機構組成的國際動保組織「讓雞展翅國際聯盟Open Wing Alliance」,倡議廢除殘酷虐待雞隻的養殖模式,組織日前促已宣布採用「非籠養」雞蛋的國際企業公布全球採購進展,當中包括香港麗新集團旗下的麗新餐飲。本港數名動保人士響應行動,今日到麗新集團總部請願,促對方交代進展。
經營高級餐廳的麗新餐飲,在2022年稱認同動物福利是推動責任供應鏈(食品及服務)的重要部分,承諾在2023年前於旗下全球所有餐廳全面轉用非籠養雞蛋。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衝突,5名男子被指理大參與暴動,事隔4年半遭落案起訴暴動及刑事毀壞罪,案件今(15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其中一人缺席聆訊,法官彭中屏應控方申請頒下拘捕令,並撤銷保釋。另外4人則表示需時檢視大量控方文件及閉路電視影片,才能決定答辯意向,因此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再訊,獲彭官批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5名被告依次為,張頌堯(學生,23歲)、張展銘(無業,28歲)、陳俊僖(地盤工人,21歲)、陳沅銘(中學教師,31歲)及黎駿杰(學生,24歲)。
其中第五被告黎駿杰缺席聆訊,控方透露今日曾致電黎,惟無人接聽,其家人則表示今早約10時目睹黎出門,之後便沒有再見到他。控方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法官彭中屏批准申請,並頒下拘捕令,及撤銷被告的擔保。
控罪指,五名被告於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至今共有8名白衣人被定罪,另一名被告王志榮則經審訊被裁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罪脫。律政司針對無罪裁決上訴,上訴庭今年8月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案件今(15日)於區院提訊,控辯雙方同意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再提訊,屆時由原審法官葉佐文處理案件。雙方並同意保留明年2月27及28日作審訊或陳詞。王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及取回其回鄉證,惟法官彭中屏考慮陳詞後拒絕申請,維持原有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開香港。
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在原審時脫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申請上訴。今年8月,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並定於今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王透過其代表大律師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及取回其回鄉證。控方則反對。法官彭中屏考慮陳詞後拒絕更改保釋條件,下令維持原有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開香港。
同案7名被告: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被裁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成,分別判囚3年半至7年不等。
其中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分別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除了蔡立基上訴得直撤罪之外,其餘3人上訴均被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