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0年審計署報告,指體育總會管治混亂,選拔方法不公。近日亦出現前港隊泳手方力申旗下的優異泳手被游泳總會拒絕參賽。盛傳今年《施政報告》將推出「體育爭議仲裁機制」,由律政司負責,提供第三方機制處理運動相關爭議。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今早在電台節目指,本港現時各大體育總會的機制「唔透明、唔一致、唔客觀」,不少運動員面對不公卻投訴無門,認為政府應「不容遲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同表支持,指選拔「係咪完全公平呢?呢個就見人見智啦,其實都有改善進步嘅空間。」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曾於今年5月,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及將設立仲裁機制,協助業界解決爭議。消息指《施政報告》將推出「體育爭議仲裁機制」,由律政司負責處理,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亦會參與其中。
香港體育學院副主席、民建聯鄭泳舜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他指除了總會和運動員就出賽資格有爭議外,業界亦會就賽事轉播、贊助、門票、知識產權等出現糾紛。鄭泳舜又指,各體育總會亦可「自我完善」,列明選拔標準,指現時每間總會的出賽資格標準不一:「係咪完全公平呢?呢個就見人見智啦,其實都有改善進步嘅空間。」
他續指,體育仲裁機制在國際間「唔係新事物」,瑞士早在40年前已設有仲裁機構,其他亞洲地區如日本、泰國、馬來西亞乃至上海皆可供港參考。鄭泳舜重申運動員職業生涯有限,錯過任可比賽皆會影響生涯發展,希望仲裁機制可以短時間內解決爭議。
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在同一節目指,認為政府「不容遲疑」,應立即設立體育仲裁中心。他舉例今年滑板小將顧嘉洹,因滾軸運動及滑板總會不承認商業比賽賽果而不獲港隊資格。劉永松又指,本港體育總會甚少有透明的出賽方法,認為可參考劍擊總會列明只參考香港四大公開賽的做法,令運動員、家長及教練更加清晰,減少爭議。
圖片來源:FIE - International Fencing Federation
他直言現時機制「唔透明、唔一致、唔客觀」,不少運動員的國際賽事奬金「都唔知去咗邊」,但總會態度消極、一拖再拖,需要政府領導的仲裁機制。他又指不少爭議有「全世界有一致性標準」,稱「有好多可以轉化過嚟,落地就做到。」他又稱本港甚少處理體育法律的相關專家,並以阿根廷球星美斯到港但不出場事件為例:「點為之落場?可唔可以規定出幾多分鐘呢?」倡各大學法律系將「運動法」納入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