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27歲男子涉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的暴動,當日被捕後獲釋,2020年初赴日本工作,直至前年回港探望患病母親時再度被捕,其後被起訴一項暴動罪。他早前承認控罪,今早(20日)於區院判刑。法官張潔宜指,被告被捕時身穿黑色衣褲、雙手戴著手套、頸掛著防毒面罩,背包還有口罩、過濾器及另一對勞工手套,可見他不單單是穿黑衣藉身處現場來鼓勵暴動,更明顯地有意圖直接參與暴動。考慮案情及求情等因素,張官判處監禁3年9個月。
被告陳煒堯(現27歲)承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近天樂里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陳詞,指被告現時27歲,他精通日語,熱愛日本文化,還柙前在香港任職會計工作,僱主是日本人。辯方指,被告案發時年僅21歲,受當時社會氣氛的影響,一時衝動、一念之差而犯案。辯方提到,被告有移民日本定居的打算,本案必然對其前途及計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