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黃麗君女士於《頭條日報》發表了一篇名為《選擇性公義》的文章,指「從葉建源、馮敬恩對校委決定不停狙擊,到他們處理陳文敏接受匿名捐款事件的不聞不問,雙重標準的心態昭然若揭。」黃女士在文中對本人的指控,漠視了事實,本人實在不敢苟同。
首先,港大校委會已經就陳文敏接受捐款一事(下稱「捐款事件」),作出了一個非常詳盡和明確的處理。早於2014年12月,校委會決定交由審核委員會調查捐款事件。2015年3月,校委會開始討論捐款事件的審核報告。2015年5月,審核委員會向校委會提交了補充詳細分析及涉事者的回應。2015年6月,校委會接納審核委員會的調查報告,並決定交由校長馬斐森及副校長組成的中央管理小組跟進。2015年8月,校委會接納中央管理小組的建議,校方將致函陳文敏,提醒他避免在未來再出現任何管理上疏忽。
由此可見,校委會已經完成了對捐款事件的處理,審核委員會詳盡的調查報告、相關文件及涉事者的回應,亦被上載到互聯網,讓公眾查閱。再者,我們港大校友關注組在2015年7月才成立,而審核報告在當時已經對捐款事件作出了完整的表述,而校委會已經接納了。因此,事件已經告一段落,我們無須再要求任何人就捐款事件再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