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變番做差人,多年建立的形象、身分付諸流水,雨傘運動就是一面鏡子,隱藏的都要顯露,單看報紙頭版,就即時知企位,因為嚴峻,便去得很盡,傳媒被喻為第四權,寄望能代市民作中介,監察政府、商業機構,既屬權力,必然令人腐朽,而大眾傳媒又是一門生意,廣告成為大眾傳媒的主要收入,以往較多討論集中該討好讀者、觀眾,還是米飯班主——廣告商,而廣告商成為班主則要拜香港傾斜發展所致,競爭不公就剩下大財團,中小企買少見少,即是廣告來源都是那幾位大商家,罷賣版位就成了無形壓力,這是一種經濟干擾手段,而電台、電視台又需定期續牌,就算未有明鎗指示,到了關鍵時刻,就算不致自我審查,去配合阿爺聲音,也要避重就輕,炒魷魚來示好,這就是政治干擾的手段,大眾傳媒要行得正一點,企得正一點,又要搵到食,一點也不容易,包袱太多……
無記同差人,一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