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名港大生被指於2021年7月的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謝沈智慧判處各人囚2年。4人不服刑期過重,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上月裁定上訴得直,改判監禁15個月,今(1日)頒下書面理由。判詞指4人美化暴力行為的議案,載有隱含的訊息,將不惜付上生命的代價、向警察訴諸暴力,說成是一種為求達到政治目的的光榮手段,因此必須堅決地拒絕這種危險、激進和盲目的思想,不能容許它在任何文明的社會裡植根,包括香港。然而上訴庭不同意謝沈智慧所指本案有預謀,又指她過於側重國際關注作為加刑因素,認為3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是過重。就認罪扣減20%和額外減刑4個月,上訴庭則認為謝沈智慧正確地行使酌情權,沒有可批評之處,因此刑期最終減至15個月。
4名上訴人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判刑時年齡為21歲,下同)、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22歲)、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20歲),及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21歲)。
4人在去年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至於「宣揚恐怖主義」罪則獲撤銷。他們於去年10月被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判處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