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委託顧問公司所做的足球發展報告,自發表至今似乎頗得輿論支持。其主要原因,大概是報告除了「循例」建議增加設施外,更一針見血地批判了足總的架構充滿了利益衝突。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更已明言:足總如不改革,政府就不會提供額外資源予足總。連足總主席梁孔德也承認足總不改革的話便是死路一條,似乎足總大革新的機會並非那麼黯淡。
然而,在為報告所提出的方向喝彩時,報告所提出的目標卻是要受到質疑的。報告列出了多個衡量計劃成敗的準則,當中包括了足球人口要有全民的4%、職業聯賽的平均入場人數有5000人等。而最令人注目的目標則是:要香港足球隊在10年後保持在世界排名80名以內。
事實上,作為足球迷,如果真的能達到以上的目標,我必然會感到欣慰。但以上述的目標來衡量計劃的成敗又是否恰當?這原因有二。第一,報告所提的建議,無疑是為振興足運提供了多一些條件。但職業賽發展如何,香港隊的國際賽成績如何,卻是有眾多外圍因素所影響的。尤其是體育文化(很難想像家長會鼓勵子女以當職業足球員為志)與球迷文化(短期內足球迷會由電視機前回到觀眾席嗎?)的改變,卻不可能是短期能做到的事。因此,如果以以上的目標來衡量成敗,成功的機會未免太低。
令足總架構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