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當天青年闖進立法會,林鄭政府指責為犯法暴徒。其實呢,林鄭政府本身就非法,是個零合法性(legitmacy)政府。[1] 一個政府有權管治的話,理據只有一個:就是人民授權你。你特區政府,連你所謂中央政府,何曾有人民授權?沒有的話,你們就是國之大盜,本該滾蛋。不滾蛋而佈下空城計、故意棄守立法會來算計青年,就更爲歹毒。
昨日衝入立法會後,占領者在立法會宣讀了五點要求,包括 2020 年實行雙普選,顯示作者是有目標的反叛,而非漫無目標的發泄。[2] 此外,又有人分別貼出兩份宣言。其中的《香港己亥宣言》指出,「香港人民將以追求及保護其生而俱來之權利為己任,包括……真正代表港人之政治制度。現行社會約法失效、倒行逆施,須由港人重新修訂香港憲法,確切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3]
民主革命的權利
上述宣言也提到革命二字。的確,不論是自由主義還是(歐洲意義上的)社會主義,都承認人民革命之權利。《美國獨立宣言》說:「任何苦難,只要是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但是,當……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