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報紙上讀到勞醫生關於絕食的言論【1】,興之所至,故此對絕食作了一些研究。
勞醫生在文中提到,有學生在絕食時喝下葡萄糖水,是大話精,不算絕食,應為說謊道歉。但醫學上對每一種病況,都有深入的定義,要證明學生的不是「真」絕食,就先要看看,絕食的「國際標準」。
原來,世界醫學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在早年已為絕食下了定義【2】。
1)絕食必需要是自發的;
2)絕食者的頭腦必須清醒,並以絕食作出訴求和抗爭;
3)絕食需為72小時以上;
4)最重要的,是絕食方式,除了清水外,還可以包括鹽、礦物質、和糖。
回顧過往世界各地的絕食者,不少都會在不同階段服用糖分和補足劑,以延長實際抗爭的時間,爭取成果。事實上,就連多次進行絕食的甘地,也曾在絕食時將檸檬汁和鹽加入清水【3, 4】,以維持血糖和避免電解質失調。如此看來,學生的絕食,的的確確是真絕食。然則,勞醫生對絕食的定義,又有是否合乎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