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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爭取公民提名的學聯、學民思潮及民間人權陣線,在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公布政改諮詢報告後召開聯合記者會。對於諮詢報告不斷以「主流意見」認同保守的行政長官選舉原則,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質疑社會大多數人支持公民提名,在報告中卻被形容為「少數意見」;報告聲稱主流意見支持「愛國愛港」,但80萬人投票才是主流意見。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楊政賢則表明須於八月提早「佔中」。

周永康又提到2016年立法會選舉,報告表明會保留功能組別,完全違背民意。他又指林鄭月娥在報告中不敢「一錘定音」否決公民提名,建議林鄭月娥如果想保全名節,可以辭職向中央抗議。

民陣召集人楊政賢擔憂日後的政改方案「魔鬼在細節」,例如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將維持由四大界別選出。他認為市民不能等待第二輪諮詢,要在八月發動佔中,希望市民都支持加入。

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庭指,假如林鄭月娥想了解香港人主流意見,不妨在公民抗命時走出冷氣房,聆聽市民聲音。周庭表示學民思潮明日將到商台追擊出席電台節目的政府官員,要求官員和學生見面,公開辯論。周庭又指在會議結束時,他們在旁聽席舉起要求公民提名的標語,林鄭月娥卻完全無視,可見政府漠視民間訴求。

元朗南:保育農地成「空話」

圖:在唐人新村及山廈村之間,暫擬保留的農田

元朗南發展 政府暫建議保留農田
具體保育措施欠奉 保育成空話

元朗南發展計劃的第二階段咨詢在昨天(7月15日)結束。元朗南發展區佔地216公頃,其中四成三是棕土(即經營露天貯物場、工場、倉庫等),將容納八萬人,最快2025年首批居民入伙。今次政府將「保育常耕農地」列為整個計劃的指導原則,除了計劃興建26100個單位外,還保留唐人新村一帶農田。雖然政府暫時決定保留農田,但現時農友已面對地主加租、斷租、農地被破壞等問題,政府又沒有具體保育措施,「保育常耕農地」或成為空話。

農友面對多重威脅

在山廈村與唐人新村交界耕種的鍾先生三十年前向原居民租地,一手一腳開墾十斗荒地。他曾做椎間盤碎裂的手術,又曾割膽石,但仍堅持落田,期望直到自己無力再耕種。

可是,自2012年政府提出元朗南發展計劃,地主每年加租一成。他擔心政府雖然保留農田,但土地自由買賣,作為租戶,最終只會被地產商逼遷,非常無奈。附近農友鍾先生情況亦然,前年地主拒絕續租他其中一塊農田,只對他說「貴到你租不起」。他嘆息,「現時愈辛苦工作的,愈難搵食」。

(獨媒特約報導)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到立法會出席內務委員會,正式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公眾諮詢報告」,並啟動政改「五部曲」,由行政長官向人大提交報告。報告內容扭曲民意,指「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亦認同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委會擁實質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報告完全無視80萬人公投及51萬人上街的清楚訴求。

另看〈政改諮詢報告出爐 梁國雄:須全面啟動佔中及五區公投

報告又指無須就2016立法會選舉修改《基本法》,報告指「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由於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乃普選立法會目標的先決條件,目前應集中精力處理好普選行政長官的辦法。」這意味新一屆立法會仍將保留功能組別產生半數議員、分組點票等不民主機制。林鄭月娥在回答議員上提問時,再次明確表示2016年立法會選舉無需要廢除功能組別。

林鄭月娥在會上提出四點結論,分別是兩個「普遍認同」及兩個「主流意見認同」。該四個段落在報告書全文如下: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今日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報告扭曲民意,指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及「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變相否決「公民提名」。多名泛民主派議員在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交代報告的內務委員會上發言批評及抗議。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在被逐離會議廳後表示,必須全面啟動和平佔中、五區辭職公投及開展不合作運動。

另看〈政改報告:2017否決公民提名、2016保留功能組別

林鄭月娥宣讀報告後,梁國雄拿出膠錘衝出主席台前,諷刺政府「一錘定音」否決真普選,他高叫「我要公民提名,廢除功能組別」,被主席林健鋒趕離會議廳。梁國雄在會外批評林鄭月娥漠視市民意見,用 「不少意見」、「有些意見」代表支持真普選的人,相反表示「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及「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他指現在只有和平佔中及五區辭職公投才可反映民意,兩者需全面啟動。

梁國雄:全面不合作運動

梁國雄又呼籲港人要準備就緖,進行全面公民不合作運動,例如集體向中資銀行提款、港人少交稅十元、放售中資股票、罷課罷考, 向全世界表示對中共的不服從。

圖:招生日橫額。

(獨媒特約報導)昨天(7月14日)是第3屆中學文憑試(DSE)放榜日,早上9時30分已有應屆考生和家長到達城市大學,報讀其轄下提供自資副學位的城大專上學院(CCCU)。獨媒記者訪問報讀的學生和家長,發現當中有不少人未聞城大有意出售CCCU的傳聞,他們普遍對事件表示憂慮,稱影響他們對城大的印象。

現場所見,CCCU並未就賣盤事件作出任何告示,只有在招生日橫額上列出3點:「副學士學位由香港城市大學直接頒授、學費於就讀期間維持不變、可享用九龍塘本部或德福分部的園內設施和服務」,似是低調回應上星期有關賣盤的傳聞,希望釋除有意報讀的學生與家長的疑慮,保住報讀人數。

batch_相反,有關CCCU賣盤的消息,只能在圖書館旁的民主牆上找到

(圖:AFP)

(綜合報導)兩年前夏天,緬甸政府放寛實施長達50年長的報禁,開放民間辦報,打破軍政府壟斷資訊的局面。加上經濟改革,首都仰光予人耳目一新之感。不過,上週緬甸報章《Unity Journal》因撰寫報導揭發政府意圖秘密生產化武,其社長及4名記者被緬甸法院裁定觸犯《國家機密法》,判勞獄10年。總統吳登盛事後更揚言,若媒體自由會威脅到國家,將依法採取行動,加上今年6月緬甸議會拒絕修憲讓昂山素姬參選總統,輿論認為緬甸民主進情有倒退之虞。

《Unity Journal》今年初採訪在緬甸包鎮(Pauk)一間工廠的工人,揭露政府意圖使用馬圭省的一所工廠秘密生產化武,緬甸政府在報導出街後矢口否認。事隔一個月政府開始採取行動,首先夜深時份逮捕其中一名記者,再在翌日直闖進報館拘捕社長,其後有3名記者相繼被捕。5人在式由木各具鎮法院(Pakokku Township Court)被裁定觸犯《國家機密法》,遭重判10年徒刑及勞役。社長丁山(Tint Hsan)被帶出法庭時情緒激動,直指緬甸政府企圖控制媒體,喊冤「判決是不公正的」。5人的代表律師稱將對裁決進行上訴。

攝:Nathan Tsui@USP

「《蘋果日報》可恥!拒絕報導今天(13/7)在香港舉行的支持巴勒斯坦示威。… … 你有甚麼資格「沒有興趣」去報導香港人對以色列的不人道及非法行為的憤怒?」Meilina Iantchinova Tsui (原文為英文,本文作者翻譯)

七月十四日的《蘋果日報》的確沒有報導這場示威,原因我也不明白,我不敢肯定是否如這位網民所稱,是因為此事不合《蘋果日報》的議程,因為一直有人批評《蘋果日報》立場親美。

反東北示威者報案遭警毆打 轉介警察投訴課

圖:(右起)民陣副召集人王浩賢、梁穎禮、黃永志、周諾恆、周振宇、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梁國雄。

(獨媒特約報導)近月警察在處理示威場面時濫用權力備受爭議,七一公民抗命的被捕者被送到黃竹坑警校疑受到不人道對待,多個小時不能飲水、進食,在此之前6月13日反東北集會被捕的示威者亦稱在警車內被毆打。其中4名被捕者包括社民連副秘書長黃永志、張超雄議員助理周振宇、社運人士梁穎禮及周諾恆今日(7月14日)到警察總部報案,但警方把案件轉介至投訴警察課。

黃永志表示當日被送上警車後警察拉上窗簾,關上燈,毆打他大約15至20分鐘。期間警察更大講粗言穢語,指控他們是黑社會;即使他們已清楚否認,便衣警員仍毆打他們。黃永志表示有到醫院檢查傷勢,所以有證據顯示警方打人。他表示在事件後已對警隊失去信心,亦感到恐懼,警察聲稱自己除暴安良,卻對市民拳打腳踢,「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民陣:警方濫用暴力屬刑事

巴西足球,是那些年的事兒了!

圖:新華社

題為編輯所擬。

作為巴西球迷的我,本應要在決賽支持德國以免巴西死敵阿根廷在馬拉簡拿球場贏得冠軍。但這幾星期一路看著主流輿論怎樣評價巴西隊,令我不得不決定考慮支持阿根廷了!(作者撰文時決賽尚未展開。)

在四強前,巴西跌跌撞撞下一路晉級,但還是備受批判。巴西踢法不「巴西」的說法,在報章和網絡上隨處可見。而這個作為形容詞的「巴西」,大概所指的是進攻至上、靠水銀瀉地的組織和個人技術令球迷如癡如醉的踢法。到二零一四年,掌握話語權的人,大概未看過一九七零那支巴西隊,又或者對比利時代印象模糊。於是一九八二年的巴西隊就取代了一九七零年的巴西成為指標。三十二年前,有薛高、科高、蘇古迪斯、施里蘇等人的中場線掌握大局,配合精采。但到二零一四年,不但叫巴西的中場作美妙配合已是奢求。事實上,只要對方認真壓迫,巴西在中場位置很多時連控球權也會輕易丟失。

不用傳球的Volante

鄭國漢:

終於,收到鄭國漢你對嶺南人的回覆,一份經過多批同學、校友、教員奔走呼喚,才看到的一篇回覆。感謝你真誠地闡述你個人觀感,而我也可以藉這份回覆,同樣真心誠意地指出,當這個位子,你不夠資格。

不論對自由的認知,抑或是對大學的概念,都顯示你錯漏百出。你說:『始終深信,法治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基石,倘若受到衝擊,後果不堪設想。』、『大學裡……就某個議題意見分歧,事屬尋常,大學也秉持「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予以充分的肯定。』。甚至還看似發揮關懷精神,提出協助:『如有需要,校董會主席和我都會為同學撰寫求情信。』

虐政何妨援律令

基於你每每將『嶺南人』一詞掛在口邊,我不會把這份失誤,當做你刻意為梁振英政權塗脂抹粉;而係真心相信,你根本不懂大學是甚麼。單是法治概念,你不懂Rule of Law(法治)和Rule by Law(依法而治)的分別;但偏偏一個自稱一校之長的人物,把一對POL(政治學)課程Law and Governance(法律與管治)開首就教的重要概念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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