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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報告:2017否決公民提名、2016保留功能組別

(獨媒特約報導)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到立法會出席內務委員會,正式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公眾諮詢報告」,並啟動政改「五部曲」,由行政長官向人大提交報告。報告內容扭曲民意,指「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亦認同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委會擁實質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報告完全無視80萬人公投及51萬人上街的清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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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又指無須就2016立法會選舉修改《基本法》,報告指「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由於成功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乃普選立法會目標的先決條件,目前應集中精力處理好普選行政長官的辦法。」這意味新一屆立法會仍將保留功能組別產生半數議員、分組點票等不民主機制。林鄭月娥在回答議員上提問時,再次明確表示2016年立法會選舉無需要廢除功能組別。

林鄭月娥在會上提出四點結論,分別是兩個「普遍認同」及兩個「主流意見認同」。該四個段落在報告書全文如下:

5.04 香港社會普遍殷切期望於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並普遍認同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未來施政、經濟和社會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有正面作用。

5.05 香港社會普遍認同普選行政長官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進行。

5.06 主流意見亦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而《基本法》現有的相關條文已充分反映這要求。

5.07 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較多意見亦認同提名委員會應參照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以符合「廣泛代表性」的要求。

報告提出兩個市民「普遍認同」的是「於2017年要落實普選」及行政長官選舉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至於兩個「主流意見認同」則是報告指「主流意見」認同行政長官候選人要「愛國愛港」,以及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委會須由四大界別組成。報告明顯扭曲民意,否決「公民提名」。

報告書這幾個段落其實已經「一錘定音」,林鄭月娥亦在會上表示「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並強調如果有人堅持難以執行的方案,堅持己見不肯委協,只會政改停滯不前,令港人「大失所望」。

林鄭月娥連「國際標準」亦予以否決,林鄭月娥在回答民建聯蔣麗芸的提問時指,即使在聯合國公約下都要考慮每個地方的「特色」,而且公約的意義是「國家層面的選舉」,香港的情況不能「相提並論」,意味政府將無視任何「國際標準」。

記者:黃俊邦、劉軒、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