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明報
經過公眾連日來關注智障男子被錯誤拘捕且一度被控誤殺的事件,警方終於在昨晚發稿,向事主及其家屬「表示抱歉」。這是自從曾偉雄於2011年上任警務處處長後,警方首次致歉,引證維護法紀要道歉並非「天方夜譚」。事實上,執法部門作為服務大眾的機構,犯錯後向公眾道歉乃屬天經地義。然而,這次道歉的內容卻令人質疑警方是真誠道歉抑或是另一次公關詞令,以逃避公眾進一步追究責任。
執法機構向公眾道歉,理應是建基當局所犯的錯誤,並且要追究相關責任和改善機制,避免日後發生同樣的情況。可是,警方在深夜發出的新聞稿,卻是「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而表示抱歉,對於是否就事件作出調查,隻字不提,甚至重申警方調查案件時有責任釋除所有疑點才作進一步行動,為扣查事主逾五十小時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