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單憑頭兩點法律觀點,終審法院已經表示足以判上訴得直,不過終院依然花費相當篇幅處理最後一個爭議點,就是控方涉案文件稱因「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大量遮蓋的問題,文件被遮蓋的嚴重程度,甚至有數頁完全只得黑色墨水掩蓋。終院在判詞指,由於上訴方辯稱不是外國代理人,控方將文件遮蓋犯上兩個「致命後果」,首先遮蓋的部分不能成為證據,使所稱控罪不能被證明;其次是被告方不可能接受公平審訊。終院法官在判詞表示,控方就「公眾利益豁免權」的申請適得其反,大量遮蓋文件的做法,令被告不能接受公平審訊,定罪無論如何都是不公和不穩妥。